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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失主家酣睡 心理素质“贼”好

2018-06-14 10:46:0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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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俗话说“做贼心虚”,可是在山东龙口,有个胆大妄为的小偷,居然在失主家睡着了,还一觉睡了10多个小时,直到失主回家才把他叫醒。

俗话说“做贼心虚”,可是在山东龙口,有个胆大妄为的小偷,居然在失主家睡着了,还一觉睡了10多个小时,直到失主回家才把他叫醒。

说起这个小偷,检察官印象深刻。提审的时候,承办检察官问王明为何要去盗窃,王明回答得理直气壮:“我上网累了,想找个地方睡觉,看到他家像是没人住的屋子,就进去了。”“我可是有原则的人,他家箱子里有不少金首饰,我就拿了两件,没全拿。”“揣兜里后我觉得太困了,又怕在床上睡觉被主人发现,就在床底下睡着了。”

听了王明的解释,承办检察官开始针对其话语中的漏洞进行连环提问:“房子没人住就算没主的吗?”“你是怎么进入房屋里面的?”“既然觉得被害人家中没人居住,为何又怕被主人发现?”“没人住的房子里会有金首饰吗?”面对检察官逻辑严密的提问,王明终于招架不住,承认了自己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

原来,王明从东北老家来到山东龙口,是到某企业应聘。由于之前有过盗窃前科,在该企业面试后未被录用。心灰意冷之下,他整日在网吧上网,从老家带来的钱很快花光。他不想工作,又需要钱,情急之下,便生出了“捞偏门”的念头,打算偷东西卖了换点钱。于是,王明便到处转悠,看到被害人家中无人,便跳墙进入,在被害人家中窃取了金首饰揣进自己兜里。当时已经凌晨3点,他困倦之下便将被害人的毯子铺在床下开始睡觉,直到中午被害人回家时,他仍在沉睡。被害人见状报警,王明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5月15日,山东省龙口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王明提起公诉。6月5日,龙口市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明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在日常生活中,家庭盗窃给我们造成了经济损失,我们该如何做好基本的家庭安全防范呢?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武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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