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女孩迪士尼撞灯柱 儿童安全教育存在哪些问题

2018-06-14 09:16:23 来源:澎湃新闻
1664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夜晚的灯光中,4岁女童晓晓(化名)撞上了上海迪士尼路灯灯柱的八角形装饰部分,流血不止,在迪士尼进行简单处理后,被送到医院,因伤口较深缝了两针。

夜晚的灯光中,4岁女童晓晓(化名)撞上了上海迪士尼路灯灯柱的八角形装饰部分,流血不止,在迪士尼进行简单处理后,被送到医院,因伤口较深缝了两针。

“事情发生之后,我多次要求园方提供事发地点的监控视频,但都被拒绝了。” 晓晓父亲王先生认为,该路灯灯柱在园内多处有分布,对个子不高的孩子来说具有安全隐患,迪士尼应承担全部责任。

事发至今一个多月,迪士尼全权委托的第三方公估公司认为园方并无责任,无需进行任何经济赔付。理由是从监控来看,孩子当时突然跑离了母亲身边,速度较快,且园内光线并不昏暗。迪士尼园方愿意出于善意赠送孩子一个毛绒玩具作为安慰。

记者咨询市政、路政、质监、旅游等部门,其称,对于大型儿童游乐场所的灯杆设计,没有单独要求。一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透露,娱乐场所的路灯和灯杆设计,基本都参照行业标准。在行业内,八边形、六边形、方形、圆形、异形灯杆底座都比较常见。一些讲究的公司,针对儿童聚集场所,灯杆制作会使用软制材料。

记者查询获悉,两年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纂《道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行业标准。目前,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已下发到相关部门和企业,但尚未正式发布。

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内的路灯灯柱。 王先生供图

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内的路灯灯柱。 王先生供图

家长:存安全隐患,迪士尼全责

近日,王先生告诉记者,5月2日,他和妻子带4岁零4个月的女儿晓晓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区游玩,在晚上灯光秀结束后散场出园的路上,晓晓往旁边跑开了一下,然后额头便撞上路灯灯柱上八角形的装饰部分,当场血流不止。

王先生回忆,当时他们很慌乱地按住伤口想止住血,抱着女儿去找迪士尼工作人员,然后又跑去医务室,在那里做了伤口消毒、贴了创可贴。经过简单处理,伤口的血止住了。

“工作人员说他们其他的处理不了。因为要回苏州,还有别的小朋友同行,而且我们苏州家离儿童医院很近,所以我们回苏州做了进一步处理。”王先生继续回忆道,当晚回到苏州,他们便带晓晓去医院看伤,因为伤口较深,后来缝了两针。至今为止,他们共花去医药费1637.85元。

记者从王先生提供的病历上看见,医生在5月2日23点50分左右对于伤情的描述是“额部撞伤3h”、“额部见长约0.8cm裂伤,深至皮下”,处理方式是“清创缝合”。

女童额头上缝合后的伤口。 王先生供图

女童额头上缝合后的伤口。 王先生供图

“事情发生之后,我多次要求园方提供事发地点的监控视频,但都被拒绝了,理由是不方便提供。”王先生表示,带有八角形装饰棱角的路灯灯柱在园内多处有分布,加上对环境不熟,他已经记不清具体是哪根灯柱。他希望可以通过调阅监控看女儿是怎么撞伤的,以厘清事故责任

王先生认为,儿童游乐园本应对安全标准要求极其严格,迪士尼未尽到娱乐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路灯灯柱上的八角形棱角高度与小孩身高相仿(棱角高度在女儿额头位置,女儿身高近120cm),甚至在一些小孩的眼睛高度,多处有分布;同时,很多游客还在园内时,园内便光线昏暗,园方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王先生的诉求有三点:一是园方消除类似事件的安全隐患,避免以后其他小孩遇到;二是希望园方提供事发时视频,查清真相;三是园方赔偿已发生的全部医药费,并承担家长请假的误工损失。

迪士尼:愿意给一个毛绒玩具

王先生表示,事发后,迪士尼客服、法务部门和迪士尼全权委托的第三方公估公司都有联系过他。

记者从王先生提供的电话录音中获悉,5月4日,迪士尼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对王先生表示,接下来会由迪士尼聘请的第三方调查公司的专职人员专门跟进晓晓受伤事件,客服也表示,后续处理由第三方公估公司全权负责。

同日,第三方公估公司告诉王先生:“我们现在了解的情况来说,迪士尼这边应该没有太多的责任。”王先生则认为,迪士尼作为以儿童为主要对象的游乐场所,没有尽到应该的安全保卫责任,“如果没有那么多棱角,撞到的话最多鼓一个包”。

5月18日,第三方公估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监控视频显示,当时王先生一个人走在前面,孩子与母亲走在后面,后来孩子基本脱离了母亲身边的范围,往旁边的不同方向跑,然后就不小心撞到了灯柱上。而且从监控上来看,“那个灯还是挺亮的,下面的整个照明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

王先生提出希望能将监控视频发自己一份,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

5月25日,同一名工作人员致电王先生表示,迪士尼责任不大,或者说基本没有责任,但是迪士尼愿意提供一个毛绒玩具,价格约为200元左右。其称,他看了王先生提供的病历单和发票,1600多元的总费用里,祛疤费用“有七八百的样子”,如果除开祛疤药膏,差不多就300多块钱。

王先生拒绝了该赔偿方案。在这次沟通中,王先生再次要求看视频,并指出有些监控具有夜视效果,监控中的灯光亮度并不能说明灯光不昏暗。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作为第三方没有权利将监控视频发给王先生。

5月31日,记者致电迪士尼游客诉求部门和第三方公估公司,证实了以上电话录音内容的真实性。

迪士尼游客诉求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上述方案是客观的,不会因不同游客的心理预期不同而改变。如果第三方判定迪士尼有责任,那么迪士尼会给出相应赔付;如果判定无责,迪士尼便不会承担经济赔付。在此事件中,迪士尼被认为是无责的,毛绒玩具是园方对受伤孩子的善意安慰。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园内监控不会提供给游客,只供内部使用。

6月1日,记者致电上述第三方公估公司工作人员,询问其是否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其并未作正面回应,只表示专业问题与讨论的解决方案无关。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自己的身份是“公估师”,当被问及是否具有职业证书时,其也未正面回应,认为这与讨论的解决方案无关。

因王先生拒绝了该方案,坚持医药费由园方全部负责,该工作人员说,已建议王先生降低赔付预期,他再与园方商议。

业内人士:儿童游乐场所设计时可更多考虑儿童特性

记者查询获悉,此前路灯灯杆标准尚属空白。两年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纂《道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行业标准。目前,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已下发到相关部门和企业,但尚未正式发布。

记者留意到,按照意见稿行业标准,灯杆主要由底座、杆体和灯臂组成。底座一般采用钢质或铝合金底座,并符合钢质或铝合金灯杆制作的技术要求。整个行业标准,对灯杆强度、抗扭曲承载力矩、拉力位移、防腐、防漏电等指标都有测试,但灯杆底座做成什么形状、有何禁忌,没有明确要求。

此后,记者咨询市政、路政、质监、旅游等部门,了解到对于大型儿童游乐场所的灯杆设计,没有单独要求。一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透露,有了场所的路灯和灯杆设计,基本都参照行业标准。对于儿童聚集场所的灯杆形状,设计公司按照业主和设计院的具体要求设计。在行业内,八边形、六边形、方形、圆形、异形灯杆底座都比较常见。一些讲究的公司,针对儿童聚集场所,灯杆制作会使用软制材料。不过,该人士说,在儿童游乐场所,设计时可以更多考虑儿童的年龄特性,使得产品更加人性化。

针对女童在迪士尼撞伤事件,上海市国雄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诗图认为,迪士尼乐园作为受众多为未成年人的游乐场地,在面向公众经营的过程中,理应尽到一定程度的安保注意义务和场地维护义务,保证场地在接待大部分未成年人的时候,从硬件角度确保环境能够满足一定程度上的安全、从软件角度能够做到现场管控人员尽职尽责。园区首先应该考虑,场地布置对于大量小朋友游客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其次应该考虑,对于带小孩的家长,园区是否有进行及时的辅助提醒。

向诗图还指出,当然,家长对于小孩也需要尽到应尽的监护责任,只有园区和家长共同负责,才能尽可能杜绝此类意外发生。从侵权损害赔偿的举证角度来看,受伤小孩的家长,在维权的过程中应该对各项证据进行主动搜集留存,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好小孩应该主张的权利。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提请法院公证裁判。

儿童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女孩迪士尼撞灯柱  儿童安全教育存在哪些问题

一、儿童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不容乐观。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孩子很少有的安全意识,甚至很多家长也很少做到随时留意自身的安全问题。广大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让人担忧。

二、儿童安全教育存在众多误区。

1、安全教育有空洞说教的倾向。如家长会时常提醒孩子:“放学后要早点回家,小心坏人。”这话比较抽象空洞,孩子不知道怎样才算“小心坏人”。因此,在一些问题出现的时候,他们往往不知所措,意外事件和悲剧也因此而发生。

2、安全教育有明显的滞后性。家长通常是在孩子出事之后,或者是某些事件在身边发生了,才进行相关教育,充当的是“救火队员”的角色,这导致了一些不可避免的悲剧的发生。

3、重保护轻教育的问题普遍存在。孩子的安全问题一直为广大家长和教师所关注。为了防止孩子发生意外,家长总是小心翼翼,时时刻刻对孩子严加保护和防范。当孩子面临危险时,成人更具普遍性的做法是包办、代办,而不是教育孩子如何去应对这样的场面,如何去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此外,学校对儿童的安全教育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很多学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学生生存教育课程。

儿童意外事故时有发生,给孩子和家庭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家长和老师应该加强对儿童安全意识的教育,留心观察,时刻叮嘱,以防发生意外。面对儿童安全意外事故,我们应该如何防范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武伟伟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女孩
  • 迪士尼
  • 撞灯柱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