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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违法囚禁女子 脱衣服拍裸照

2018-06-09 17:58:07 来源:江西省政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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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被告人张某华是王某平大嫂,被告人王某贞是王某平姐姐,王某友是王某平侄子。张某华和王某贞一直怀疑受害者刘某芳与王某平有不正当关系。

6月8日,记者从万载县人民法院获悉,去年在万载县株潭镇造成影响的一起非法拘禁案,近日法院已经宣判,3名被告人获刑。

据了解,这起非法拘禁案的受害者和被告人均牵涉到一名男子王某平。被告人张某华是王某平大嫂,被告人王某贞是王某平姐姐,王某友是王某平侄子。张某华和王某贞一直怀疑受害者刘某芳与王某平有不正当关系。

事发2017 年10 月6 日下午15 时许, 张某华、王某贞与杜某( 在逃) 、龙某( 在逃) 在株潭镇街上闲逛时,看到刘某芳坐在王某平的车子里, 杜某遂联系了王某友开车带着他们四个人尾随王某平的车子。他们看到刘某芳从王某平的车里下车,且王某平离开后,张某华、王某贞、龙某三人强行将刘某芳拖上了王某友的车, 王某友随后将车辆开至黄茅镇一砖厂后下车约2 小时,接着王某友将车辆开回株潭镇。期间刘某芳被非法控制四个多小时,陷入水深火热当中,一些电视剧中的情节开始在车中上演。为了查实猜想中的奸情,张某华、王某贞、杜某、龙某等人把刘某芳的手机抢走,查看手机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4 人的暴力开始升级,剪头发、脱衣服、拍裸照等侮辱性行为一一上演, 导致刘某芳受伤( 伤情为轻微伤) 。

好在随后不久,在株潭镇街上,王某友、张某华、王某贞三人被民警控制,刘某芳才脱离苦海。之后,三被告人的家人与受害人刘某芳达成了赔偿协议, 刘某芳出具了谅解书。

万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伙同他人无视国法,非法限制刘某芳的人身自由长达4 个小时,期间张某华、王某贞还对刘某芳进行剪头发、脱衣服、拍裸照等,其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且系共同犯罪。三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三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获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另外,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亦可对三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万载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友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被告人张某华、王某贞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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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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