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6人盗掘省重点保护古墓群

2018-06-08 12:08:04 来源:人民法院报
1689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日前,山西省闻喜县人民法院对5起盗掘古墓葬案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张江北、周赵良等15名被告人分别被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八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6人盗掘省重点保护古墓群

日前,山西省闻喜县人民法院对5起盗掘古墓葬案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张江北、周赵良等15名被告人分别被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八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江北曾因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内盗掘古墓葬,于2017年4月14日被山西省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在服刑期间,又发现其伙同他人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酒务头墓群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郭古城及邱家庄墓群范围内盗掘古墓葬,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与前罪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35万元。

被告人张懋智、董成林、韩大愚、周红狮、耿宝贵、封卫马等人相互勾结,在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裴氏墓群保护范围内盗掘具有历史、科学价值的古墓葬,且在盗掘过程中致一名同伙死亡。六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及相应的财产刑。

被告人李元创、张明德、李文发、冯文利伙同他人盗掘具有历史、科学价值的古墓葬,被判处八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及相应的财产刑。

被告人周赵良伙同被告人李云发、何泽祥等人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郭古城及邱家庄墓群范围内多次参与、实施盗掘古墓葬,盗取多件青铜器并销赃,造成文物流失、古墓葬损毁,三人被判处十一年至十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及相应的财产刑。

被告人崔云生伙同他人先后两次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盗掘古墓葬,且其中一次造成三人死亡的后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在日常生活中,盗窃给我们造成了经济损失,我们该如何做好基本的家庭安全防范呢?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罗敏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古墓葬
  • 同伙
  • 盗掘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