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醉酒男子持木棍砸车 被警方抓获

2018-05-26 10:03:21 来源:岳塘公安
1690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一名醉酒男子手持木棍对停放在路边的小车进行打砸。这一幕,恰好被巡防途中的岳塘公安便衣警员遇见,警员立即制止了该男子的疯狂举动,并将其扭送至岳塘分局五里堆派出所接受调查……

昨日下午,湘潭市岳塘区滴水湖公园旁停车位,一名醉酒男子手持木棍对停放在路边的小车进行打砸。这一幕,恰好被巡防途中的岳塘公安便衣警员遇见,警员立即制止了该男子的疯狂举动,并将其扭送至岳塘分局五里堆派出所接受调查……

虽然该男子并非为了实施盗窃而砸车,但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升,汽车俨然成为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物件。私家车的骤然增加,停放在路边的车辆也随之增多,汽车成了车主随身物品存放的“理想场所”,一些不法分子看上车内财物这块“肥肉”,使得砸车窗玻璃盗窃车内案件屡破屡发,且案发率呈逐年上升之势,损失财物数量也大幅上升。

案件规律、特点

(一)在作案时间上:砸车窗盗窃的作案时间一般选择在11:30-14:30、18:00-21:00和23:00-4:00等几个时间段,此段时间是群众在外停放车辆的高峰期,且习惯将包放在车中,作案分子为避开路面交警、巡警的盘查,作案时机好,一拎就走,且作案后易于逃逸。

(二)在作案工具上:作案工具简单,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的作案工具,有的就地取材,有的自制。就地取材一般用石头、砖头砸或者用软物裹住硬物直接砸碎车窗玻璃。自制工具即为事先准备好的钢珠砸车玻璃。且工具外形、体积纤小,嫌疑人便于携带且不易被识破。

(三)在侵害目标上:一般均选择停放在网吧、餐厅、商店外路边和家中楼下等无正式停车场的车辆为侵害目标,盗窃存放在车内的提包和手机、相机、烟酒等财物。犯罪分子作案时往往对停放在正式的停车场或有人看管的车辆有所顾忌,一般不会下手。

(四)在作案成员上:犯罪分子大多由2至4人组成,年龄多在18至30岁之间,且多为周边地区社会闲散人员与有作案前科劣迹人员组成,也有一部分是流窜作案人员,这些人员具有一定的反侦查和反审讯能力,通常以地域关系、裙带关系纠合在一起结伙作案,作案成功率高。

(五)在作案准备上:准备充分,动作快。嫌疑人物色到目标,采取分工方式,有人望风,有人实施盗窃,如无人做出反应,便迅速上前对车内财物实施盗窃,作案时间极短,通常不超过两分钟,之后快速逃离。大大增加了破案难度。

(六)在作案轨迹上:作案人员大多不在发案地做长期停留或暂住,即使在原地再次作案,时间上也会选择隔数天以后,并通常是驾车游荡随机作案。

佰佰安全网:案件高发原因

(一)车主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当前广大群众对于其他类盗窃的安全防范意识在普遍性的增强,但对于车内财物防盗的意识却相对较弱。虽然公安机关通过多种渠道宣提醒广大车主,勿将贵重物品放置车内。但一些车主仍出于侥幸心理,有的甚至形成了习惯,随意将巨额现金或贵重物品放置于车内,主观上将车子当成“移动保险箱”,特别是将各类皮包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较显眼处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犯罪成本低且易于得手。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成本低,作案技术要求不高,犯罪分子直接砸车窗玻璃,作案易于得逞,不需要太高的技术含量,且盗得财物获利丰厚,比如现金、高档烟酒、手机和电脑等,且易于销赃,这些都是犯罪分子频频作案的诱因。

(三)作案随机性强且打击难度大。该类犯罪作案时间短、风险小,其作案时一般在几分钟。犯罪分子频繁流窜作案现象普遍,往往是一批犯罪嫌疑人抓获后,又一批犯罪分子出现,打击难度较大。即使被抓获定罪量刑普遍较轻,增强了犯罪分子侥幸心理,也是造成此类案件多发的因素。

(四)破案方法与线索来源较少。相对其他案件而言,此类案件现场留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和线索较少,调查取证难,相当一部分破案靠现行抓获,目前除了加大巡逻守点打击力度以外也仅仅依靠视频监控系统来发现犯罪分子。

(五)防范效果差。盗窃车内物品案件高发于城区。大多车主将车随意停放在街道广场、路边角落等治安管理薄弱部位,既无视频监控,又无专人看管,给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提供了相对“安全”的作案环境。

醉酒男子持木棍砸车  被警方抓获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作案
  • 犯罪分子
  • 醉酒
  • 砸车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