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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每月工资2000元 却挪用930万公款打赏女主播

2018-05-22 13:56:23 来源: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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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月收入仅2500元左右,却在打赏网络主播时挥金如土,平均一天要花1000多元。他的钱是哪里来的?

月收入仅2500元左右,却在打赏网络主播时挥金如土,平均一天要花1000多元。他的钱是哪里来的?

5月19日中午,温州乐清市公安局乐成派出所接到张某报警,称自己的财物被盗窃。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发现嫌疑人是张某餐厅的员工陈某。

据了解,陈某今年18岁,乐成当地人,在餐厅工作不久。此前张某已经发现陈某两次从他的手机支付宝转走现金,但张某念其年幼,没有选择报警,而是警告陈某尽快将财物归还。然而,张某的好心并没有使陈某改正。之后,陈某第三次在张某店内实施盗窃,拿走了1500元现金,张某无奈选择报警。

民警了解到,陈某一个月工资只有2500元左右,但是最近的消费却超过10000元。

据陈某供述,他盗窃老板张某的支付宝余额和现金,共获利7900余元,都打赏给了网络主播。

原来,陈某最近喜欢上网络直播,观看时经常会购买一些虚拟物品打赏给主播,他说,看到别人打赏自己也会有攀比心理,不知不觉就把钱花了出去。陈某平日挥霍无度,入不敷出,所以打起了歪主意,将贪婪之手伸向了老板。

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乐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男子每月工资2000元  却挪用930万公款打赏女主播

5月15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某挪用公款一案,涉案王某沉迷网络直播,挪用公款930万元用于打赏女主播,最终因职务侵占罪获刑7年,并被责令退返所有钱款。

(网络配图)(网络配图)

2015年底,在镇江市某房地产公司担任会计的王某因为无聊,接触到网络直播平台,随后又发现了自己心仪的美女主播,并第一次给账号充值500元用于打赏。为了得到女主播的关注,王某开始不停地向直播间“砸钱”,这一“砸”就是10多个月,前前后后累计总额超过930万元。其间,王某送出去价值500元的“火箭”礼物,一次性就打赏200个,个别女主播最多被打赏超过160万元。

让王某不断在女主播身上“砸钱”的原因还有一个: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大家在网上都觉得我是富二代,就让我很有自豪感。”王某说,随着不断的“砸钱”,他与个别女主播迅速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为了契合“富二代”的身份,他的约会地点也经常摆在了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

2017年,王某得知公司要进行账目审计的消息后,自知罪行无法再隐瞒,竟前往上海与女主播约见后在酒店割腕自杀,遂被送往医院抢救。出院后,王某主动投案自首,对其挪用资金的情况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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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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