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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将百万拆迁款给子女 没想到却把自己送进监狱

2018-05-20 10:24:43 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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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年过半百的刘某怎么也没想到,近百万拆迁补偿款全部给了子女,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2018年5月18日,记者获悉,这是许昌中院近期发布的3起严惩老赖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中的一起。

外出旅游,他有钱买不了飞机票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家住许昌市鄢陵县柏梁镇的张某,却不能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因为,他上了“黑名单”,有钱也买不了机票。

2017年2月9日中午,在自家门口,35岁的张某与同村一对中年夫妇因琐事发生纠纷,并将二人殴打致伤。后来,这对夫妇将张某诉至鄢陵县人民法院。

经审理,该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如期履行义务。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鄢陵县法院依法向张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在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张某仍未履行。

鉴于此,该法院依法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久,张某欲外出旅游,这才得知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无法购买飞机票,遂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履行了全部义务。

竞选村干部受限,他主动现身还钱

3月24日,参与新一届村组织换届选举的李某,急匆匆赶到许昌市建安区法院执行局。面对一直躲避执行的李某,执行法官很是诧异。

李某是建安区蒋李集镇人,曾于2015年与许昌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结算时,李某下欠该公司货款36万余元。

2017年,该公司诉至建安区法院,要求李某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经审理,该法院支持了该公司的诉求。

此案于今年2月份进入执行程序,因查不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又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该法院依法将其纳入“黑名单”。

今年3月份,建安区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建安区法院抓住这一契机,经与有关部门沟通,把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此次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范围,对被纳入“黑名单”者实行一票否决。

得知这一消息,原本信心满满参加换届选举的李某急了,遂来到法院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该案顺利执结。

故意转移财产,她获刑2年半

刘某家住许昌市市区某小区,和丈夫育有一子一女。2016年,因与周某、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事,被诉至许昌市魏都区法院。

2017年年初,该法院依法判决刘某还款,两份判决均于2017年4月5日生效。

2017年4月17日,周某、王某向许昌市建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该法院发现,在判决生效之际,刘某的儿子、女儿分别从许昌市东城区某乡财税所领取了其家四口人的拆迁补偿款共计95万余元,刘某放弃了自己的拆迁补偿款份额。这一行为实质上是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已构成拒执罪。

后来,周某、王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有能力执行,却对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拒不执行,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遂以拒执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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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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