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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2018-05-18 15:45:44 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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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非法集资现象有所抬头,一些不法分子以投资理财名义蒙骗社会公众,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

近年来,非法集资现象有所抬头,一些不法分子以投资理财名义蒙骗社会公众,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为有效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的能力,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长春市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进行深入讲解,让广大市民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远离非法集资。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高息诱惑,是所有诈骗分子最简单有效的方法。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上当,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现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一般按照足额兑现现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待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一些群众在急切求富和盲目从众心理支配下,缺乏理性,对不法分子虚拟的高额回报深信不疑,幻想“一夜暴富”,草率甚至盲目地倾其所有,还有的自己受骗后又去骗别人,希望通过骗人来弥补自己的损失,结果越陷越深。

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养殖名义骗取公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名义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公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名词中失去判断

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方式迷惑群众,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以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幌子,欺骗群众投资。

装点门面,用合法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

为给非法集资披上合法的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非法目的。一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做广告等手段加大宣传,骗取群众的信任;有的利用曾是信贷员人头熟、关系多等身份优势骗取群众信任。

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同事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或家人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案例

案例1:出租车投资大骗局

我国出租车牌照因行业管制而成为稀缺资源。在上海,就有犯罪分子利用这一点,虚构出租车经营项目,许以高额回报,骗取投资款,“拆东墙补西墙”维系近十年,最终酿成百余名投资人上亿元的惨重损失。

案情简介

与本案有关的一个重要人物是邹某某(2008年初逃往美国,另案处理),其于1997年冒用上海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名义,虚构了可投资上述公司名下出租车运营的事实,设计了高额回报标准。随后即潜入幕后,由与其熟识的陈某某、傅某某对外招揽投资人,具体实施诈骗计划。在集资过程中,李某某和李某甲先直接向陈某某投资而后介绍其他人参与投资,夏某某先直接向傅某某投资而后介绍其他人参与投资。就这样,1998年3月至2007年12月间,该犯罪团伙共向252名投资人吸收投资款共计8.5亿余元,最终造成165名投资人1.6亿元巨额经济损失。

作案手段

1虚构投资物。利用人们对出租车行业的基本认识,邹某某想到制造“出租车投资”概念作为切入点,遂冒某某公司名义,谎称可由投资人出资购买某某公司出租车后交由该公司经营,并由该公司按月返还收益,设下了“投资出租车”的敛财骗局。在实际运作中,邹某某私刻了某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并将其制作的盖有其私章和某某公司公章的“投资上海大众桑塔纳等小客车运行协议”及有关收据交由陈某某、傅某某,由后者拉拢投资人并签订投资协议。

2高回报诱人。在邹某某设计的投资计划中,投资人以17万~18.5万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一辆出租车,约定该出租车交由申江公司经营,分五年给予回报,从第一年至第五年每月回报分别为7800元、7500元、7050元、6450元、5700元。后在集资过程中基于投资时间与车型的变动,车价回报虽有所变化,但根据承诺,基本上为前两年即可收回投资成本,后三年系纯赚。如此高的回报率,极具诱惑性。

3杀熟不眨眼。本案中,主要参与人员要么是朋友,要么是亲戚,就这样,通过朋友介绍朋友、亲戚介绍亲戚,一个熟人集资网络得以形成并不断扩大,为犯罪分子实施作案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一些犯罪分子的初衷或许是为了让亲朋获益,但随着越陷越深和自身利益驱动,他们已变得六亲不认,无情地欺骗身边的熟人。

4闷声发大财。与一些集资活动的高调宣传不同,本案犯罪分子主要利用熟悉的亲戚朋友之间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犯罪活动,没有通过媒体等渠道公开宣传,非常隐秘,这也许是其虽然集资金额巨大,却能前后存续近十年的最大原因。另外,在集资过程中,陈某某等人对投资款、返利均以现金方式进行,当一些投资者要求通过银行转账结算资金时,其以“年收入超过12万元要征收个调税”名义搪塞,这种资金不进入金融体系的犯罪手法有效地逃开了银行及监管部门对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控,犯罪活动得以长期存续。

案件查处

2007年9月,由于投资人购买车辆剧增,所需返利也剧增,资金周转趋紧。在邹某某的指使下,陈某某开始直接将新收的投资款作为返利支付给投资人,并组织所谓大型投资推荐会疯狂圈钱,但仍未能改变捉襟见肘、岌岌可危的局面。资金链终于在2007年末断裂,一些投资者陆续向警方报案,这起特大集资案案发。陈某某等五人于2008年1月至2月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

2008年8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陈某某明知邹某某设计的出租车投资项目并无实际经营的骗局,仍组织、劝说他人投资,在后期资金紧张时用其他人投资款直接予以返利,并举行投资人会议大肆拉拢投资,在明知没有归还能力的情况下仍大量集资,非法占有故意明显,构成集资诈骗罪;傅某某与陈某某在集资活动中所处层面、地位基本一致,法院亦认定傅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对于李某某、李某甲和夏某某,法院认为三人在陈某某或傅某某的名下,介绍、组织他人参与出租车投资,投资款和返利均经其转变,且集资金额巨大,也给投资人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扰乱了社会金融秩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认定李某某和李某甲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私自抬高车辆投资价格、扣减返利款、收取验车费等赚取差价,构成诈骗罪。综上,法院最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陈某某死刑,缓刑二年;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傅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以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判李某某和李某甲有期徒刑各十八年;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夏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另分处以上五人罚金。

案件警示

经历十余年,上海这起罕见的以投资出租车获取高额利润为诱饵的特大集资诈骗案终于尘埃落定,投资人付出了沉重代价,犯罪分子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案件再次警示人们,要学会保护自己就必须提高识别能力,远离“朋友”“好人”提供的各种利益诱惑。纵观案件过程,邹某某利用其在陈某某家居住两年多形成的亲密关系,轻松骗陈某某入局,陈某某又以同样的手法向其亲友扩展,最终使得数百人上当受骗。因此,在作出重要投资决定时,一定要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情况真实、相关行为经过批准、合法合规后再投资不迟。如本案中,在没有见到一辆出租车的情况下,很多人竟只盯着高额回报而盲目投入资金,十余年间没有一个投资者到真正的申江公司去实地核实情况,更没有人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有关合法性,实在令人诧异。

案例2:“销售返租”的陷阱

乌鲁木齐突然出现多家营业网点,除向老年人出售气血循环机外,还可以将气血循环机回租给营业网点,获取30%~40%的红利。这种售后返租的作案手法,使一些渴望致富的老年人掉进了气血循环机和租金两失的陷阱。

案情简介

2005年9月26日,马某某注册成立了HBL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100余台气血循环机,聘用业务人员到人群聚集地,通过发放宣传单、做广告、定期举办宣传联谊会等方式,吸引老年人进行免费体验,并当场以返还30%~40%红利为诱饵,按每台1500~1680元的价格出售气血循环机,然后再以每台每月80~120元的租金将售出的气血循环机进行回租。通过此种方式,HBL公司在只有100余台气血循环机现货的情况下,共收取了1153台货款。拖欠货款加上拖欠租金等,使客户蒙受了5200余万元的巨大损失。案发后,公安机关仅追缴赃款120余万元。

作案手段

1挖空心思,玩弄花样。马某某发财欲望强烈,一直挖空心思地想做一番大事业,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黄某某、梁某某、陈某某等人,于是几人合伙策划出了一个利用气血循环机,将销售和返租巧妙地结合起来的发财计划,编织了一张敛财的大网。

2高额返利,请君入瓮。为达到双重敛财的目的,HBL公司先向老年人提供场所进行免费体验,并利用免费体验的机会,夸大机器功效,接着以降价销售为诱饵,吸引老年人购买气血循环机。一些老年人或经不住降价诱惑,或长期免费体验不免怀有内疚的心理等,纷纷购买了气血循环机。气血循环机售出后,HBL公司又以提高气血循环机使用率和高额租金回报为名,说服购买者将气血循环机返租给HBL公司。

3遍地设点,发展下线。HBL公司先后在乌鲁木齐设立了多家营业网点,雇佣员工,在早市、广场、车站等人员聚集区进行宣传,同时先期履行承诺,进而利用获利者做“活广告”扩大影响。HBL公司对员工按照业绩进行考核,将收入直接与业绩挂钩,并通过先期录用员工之口,许以提成,介绍更多的人员加入公司员工的行列。通过以上措施,不断扩大吸收资金规模,诱使大量群众上当受骗。

4虚张声势,夸大宣传。为迷惑投资人,显示公司“实力”,HBL公司租赁豪华写字楼作为办公地点,并在办公场所张贴公司章程、产品宣传画、工作流程图等,还给自己的犯罪活动制作一个“精美”的商业计划,使得很多受害人难以发现自己上当受骗,有的人在司法机关介入此案处置后,才从发财美梦中惊醒。

案件查处

2007年9月30日,HBL公司已难以为继,无法给付投资人收益,于是马某某等人集体潜逃。2007年10月5日,公安机关陆续接到HBL公司受害人报案,至此,一场骗局才被揭穿。

2010年5月25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对马某某一伙1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编造谎言、捏造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5207万元资金的犯罪行为作出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马某某等10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五年不等,并处以罚金。此外,该案第二批15名犯罪嫌疑人也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佰佰安全网提醒,老年人群,在提供免费体验的同时,销售并返租保健产品。这种做法抓住老年人追求健康的心理,也吸引了一些贪小便宜的群众,导致大量受害人血本无归。敬告广大老年朋友们,遇到此类情况,一定要多和家人朋友商量,并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等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提高判断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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