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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失足女”骗“寻欢男” 两个月作案10余起

2018-05-16 11:27:38 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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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5月15日,扬州市江都区警方通报一起男子冒充“失足女”设局行骗案件。警方通报,今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汪某通过微信冒充“失足女”,以上门提供性服务为由,累计诈骗10余起,涉案3万余元。

冒充“失足女”骗“寻欢男” 两个月作案10余起

5月15日,扬州市江都区警方通报一起男子冒充“失足女”设局行骗案件。警方通报,今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汪某通过微信冒充“失足女”,以上门提供性服务为由,累计诈骗10余起,涉案3万余元。

近日,江都警方接到报警,受害人李先生称自己被人骗走近万元财物。经过民警询问,李先生支支吾吾地讲述了上当受骗的过程。李先生是外地人,来江都出差,事发当晚通过微信附近人,搜索并添加了一名网名“小雪”的女子。一番交流后,“小雪”表示自己可以提供性服务,但要收取500元“劳务费”。李先生接受了报价,并告知自己的所在的宾馆,让“小雪”上门服务。

半个小时后,李先生收到了“小雪”发来的微信照片,照片显示的正是他居住宾馆。“小雪”表示自己已经到了宾馆楼下,要李先生先支付200元打车费,她才肯上楼,李先生随即发了200元红包给“小雪”。“小雪”随后又表示,李先生是外地人,她担心自己被欺负,要李先生先缴纳500元“保证金”,李先生依着她的要求再次转账。而后,“小雪”又以各种理由让李先生发红包,李先生累计转账给“小雪”近万元,“小雪”却始终不肯上楼。李先生来到宾馆门口,发现根本就没有“小雪”的身影,他这才知道被骗了。

接到报案后,警方通过李先生微信转账的账户流水,发现这些被骗的钱财在通过了几次转账后,都汇入了同一个账号里,账号的主人是汪某。这名汪某并不是女性,而是一名现年35岁的男子。警方随后了解到,汪某居住在江都邵伯镇,随即赶赴其住处将其抓获,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汪某供认不讳。

汪某供述,之所以想到冒充“失足女”行骗,是因为他自己此前曾在外地遭受到了同样的骗局,被骗走了数百元。想到有人会和自己一样,来到陌生城市后想要“寻欢”,于是决定以“失足女”提供性服务为诱饵,引诱受害人上当。

为了行骗,汪某注册了6个微信号,网名都是“小雪”、“花花”、“雯雯”之类容易让人联想的名字,并配上一些网上的美女图片作为头像,让受害人能够明显感觉到,这是“失足女”使用的微信。汪某每天晚上都会使用几部手机登录微信打开附近人,一些有“需求”的受害人就会主动打招呼申请好友。

汪某交代,他还提前拍摄了江都城区各个宾馆的夜间照片,以便可以微信发图给受害人,告知自己到达宾馆了,实际上每次行骗,汪某都并没有赶赴宾馆。汪某供述,通常自己都会先索取几百元的“打车费”,如果遇到外地人,再索取一定的“保证金”,有时还会让受害人预支一些“首付款”。一般而言,受害人被骗几百元后就会后所察觉,从没有出现像李先生这样被骗近万元的情况。

警方走访受害人时发现,因为被骗的缘由难以启齿,受害人大多选择认栽,而不是报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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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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