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男子在朋友圈发布这种广告 被警方拘留

2018-05-13 09:46:50 来源:扬子晚报网
1432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南通一男子薛某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以帮忙办理贷款或信用卡要缴纳“保证金”为由,骗取急需用钱的客户30余万元。

近年来,微信“朋友圈”成为虚假广告“重灾区”。南通一男子薛某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以帮忙办理贷款或信用卡要缴纳“保证金”为由,骗取急需用钱的客户30余万元。日前,南通市崇川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薛某依法批准逮捕。

31岁的薛某老家在黑龙江,前两年到南通启东,一直无业。2016年9月,他与朋友初某开设 “贷款公司”赚钱,聘请王某担任经理,谎称公司可以办理贷款及信用卡业务。之后,薛某聘用多人担任业务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大量发布消息“钓鱼”,以此骗取押金、保证金,还商定诈骗所得二人平分。

这家公司向每个业务员发手机,让他们定期在微信朋友圈发一些关于办理贷款、信用卡的图片,由经理王某负责将业务员的工作微信推广到全国,等待“鱼儿上钩”。只要有人加好友咨询贷款事情,业务员就要对方交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押金。押金到账后,业务员便以贷款正在办理等理由拖延客户或直接将客户删除。

按公司规定,业务员每骗取一笔1000元以上的押金,公司会给予押金总额20%的提成和50元的开单奖。此外,公司还向业务员发放固定月工资1600元和提成。接到报警后,启东市公安局以诈骗罪对薛某等人立案侦查,因薛某在启东涉嫌开设赌场罪,经南通市公安局指定管辖,两起案件由南通崇川公安分局统一立案。

今年3月,薛某在启东被抓获归案,其余涉案人员也陆续落网。经查,从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薛某、初某共计诈骗他人钱财30余万元。

佰佰安全网提醒:目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不断高发,虽然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但案发势头不止,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学习相关的防诈骗知识,谨防上当受骗。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业务员
  • 贷款
  • 押金
  • 朋友圈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