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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男子存完钱后忘取卡少了6000元

2018-05-10 10:45:14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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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5月5日,丽水遂昌的叶某在遂昌邮政储蓄银行存完钱后,不慎将银行卡遗忘在ATM机中就离开了,5月6日,叶某手机连续收到两条银行短信,显示他丢失的银行卡被人取走了6000元现金。

银行门口

5月5日,丽水遂昌的叶某在遂昌邮政储蓄银行存完钱后,不慎将银行卡遗忘在ATM机中就离开了,5月6日,叶某手机连续收到两条银行短信,显示他丢失的银行卡被人取走了6000元现金。

遂昌县公安局妙高派出所民警邱建亮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捡到她丢失的银行卡后,就在同一个ATM机上先后两次进行了试取密码就成功获得了密码”。

用他人卡在银行取钱

5月6日,张某到义乌进货发现缺少6000元进货款,这时他想起捡到的那张银行卡,便在附近的银行ATM机上分两次取出卡中6000元用于支付了货款。

接警后民警通过银行监控视频,很快锁定了捡走叶某银行卡的男子张某,通过侦察研判,发现张某在义乌市某银行将叶某卡里的钱刷走。

遂昌县公安局妙高派出所民警邱建亮说:“经了解,叶某银行卡的密码设置得太简单,仅为1-6的连续数字,嫌疑人张某通过2次尝试的方式,便试出了叶某的银行卡密码。”

用他人卡在银行取钱

民警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数额在 5000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嫌疑人张某的行为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外出时应小心保管自己的财物,避免手机、钱包等物品被盗。银行卡密码的设置,尽量不要与身份证号码、生日、手机号码等一致,也不要使用太简单、容易被猜到的密码。一旦银行卡丢失,应该立即前往响应银行进行挂失,冻结相关业务,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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