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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深夜发朋友圈直播自杀 民警及时救援

2018-05-10 10:08:08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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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法院正在经办的一起破产案件当事人李某某(化姓,男,32岁,广西人)刚刚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张烧炭的照片,疑似自杀。

李某某打开门后,民警在他屋内发现了燃烧的火盆

5月6日晚22时27分许,萧山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有人疑似自杀!

报警人是开化法院工作人员。原来,法院正在经办的一起破产案件当事人李某某(化姓,男,32岁,广西人)刚刚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张烧炭的照片,疑似自杀。

被跟踪这个案子的律师看到后马上通知了法院。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知道李某某目前住在萧山辖区,但不知道具体地址,所以请求萧山警方予以帮助。

争分夺秒紧急救援

“法院、破产案件、烧炭自杀”等词汇联系在一起,无一不在提醒指挥中心民警,此事非同小可,人命关天,时间就是生命!

中心值班副主任瞿晓峰立即启动重大警情处置工作机制,一边联系报警人了解更多有效信息,一边通过系统平台开展搜索。

在查询到当事人李某某在宁围辖区有租房的信息后,立即通过对讲机指令宁围所值班民警出警并同步联动120。

22时36分许,火速赶到现场的宁围派出所出警民警沈立和同事们找来房东,确认了李某某所在房间。

敲门无人应答,房东手头也没有钥匙,正当民警开始破门时,也许是听到动静,李某某主动打开了房门。

门一开,扑面就是一股浓浓的烟味,民警随即在房间内发现一盆燃烧的木炭,房间所有门窗紧闭,民警当即将木炭扑灭移除,并进行通风。

(李某某打开门后,民警在他屋内发现了燃烧的火盆)

“我要睡觉了,你们没事就不要打扰我。”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某却称,自己被子寄回老家了,外面下雨因为怕冷就烧炭取暖下。

再晚一步后果堪忧

当时的气温并不低,关闭门窗烧炭取暖显然不合理。

谈话中民警注意到李某某整个人昏昏欲睡,状态非常不好,民警再晚来一步,他很可能就危险了。

民警将李某某带回派出所,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李某某的状态逐渐好转。

经了解,李某某曾在一电子设备公司工作(生产基地在开化),与公司尚有6万余元工资未结清,而这家公司目前已经破产,相关案件开化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李某某早前颅骨受伤,近期在杭州手术,信用卡刷了6万余元已经刷爆了。

李某某暂时没有工作,手头拮据,因此时常流露出悲观情绪。

在派出所,值班民警一有时间就对李某某进行开导,直到第二天凌晨4时许,李某某的情绪才逐渐平复。李某某表示今后会配合法院,耐心等待破产案子的审理结果,相信法律会保护他的正当权益的。

当天一大早,在派出所的通知下,负责李某某案子的律师赶到派出所将李某某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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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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