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路段,男子郑某穿着同款衣服,酒后驾驶同一辆小车,被相同的民警查获两次。昨日,郑某体会到酒驾的代价实在太大了,将被晋江交警部门处行政拘留、罚款2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月22日,郑某被查获现场。
同一路段,男子郑某穿着同款衣服,酒后驾驶同一辆小车,被相同的民警查获两次。昨日,郑某体会到酒驾的代价实在太大了,将被晋江交警部门处行政拘留、罚款2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月25日凌晨0时许,在江滨南路晋江池店镇海港城路段,池店交警中队民警开展行动。44岁的泉州男子郑某涉嫌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被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7mg/100ml。而郑某现场无法提供驾驶证,经民警核查,发现其驾驶证仍在暂扣期间。
原来,4月22日凌晨0时许,在同一路段,郑某因酒后驾驶被查,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0mg/100ml。事隔三天,同一路段,郑某酒后驾驶同一辆小车,被相同的民警查获两次。而且,郑某两次被查时,其衣服穿着款式一样。郑某交代,22日被查,他在两天后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目前驾驶证状态为:超分,暂扣。但他心存侥幸,再次饮酒驾车被查。
目前,郑某涉嫌两次酒驾和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罚款25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当得知处罚细则时,郑某随口冒出一句“真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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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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