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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随意张贴小广告 构成犯罪

2018-04-26 09:21:55 来源:延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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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在路上走走逛逛,贴贴小广告就把钱赚了,真有这等好事?如果你信了,那就要付出惨痛代价。

在路上走走逛逛,贴贴小广告就把钱赚了,真有这等好事?如果你信了,那就要付出惨痛代价。近日,汪清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等部门,用法律武器有效打击了“城市毁容者”。

4月18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在巡察过程中发现,有人在老电业局住宅楼楼道内胡乱张贴非法小广告。在第一时间进行制止的同时,执法人员对该人进行了询问,初步确定了违法事实后,将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经审讯,嫌疑人姜某,38岁,辽宁省石城镇人,从辽宁乘车来到汪清县从事家电维修行业。急于招揽生意的他携带了4万张在老家印制的小广告,2万余张已经在鑫达花园、绿苑小区、学苑小区等多处肆意张贴了,造成现场墙面损坏,经济损失达4800元。其余2万张被办案民警在其临时租住的房屋内搜出。审讯过程中,姜某对损坏公共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对姜某这类非法粘贴小广告行为的有效打击,仅仅是今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联合县公安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始。目前,“城管+公安”联勤联动机制已经建立,违法小广告上的非法信息号码将被采取技术手段呼停;收缴的非法广告内容,涉及违法犯罪事实的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执法人员在开展行动过程中遇到拒不配合、暴力抗法的违法人员将移送公安查办。

同时,针对非法小广告乱张贴的行为已引入价格评估追究责任,清理费用认证价格一旦达到5000元以上,就将移交公安机关按刑事案件相关规定处理。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经营业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莫要触碰“高压线”。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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