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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团伙伪装成卖馒头小贩 私下偷偷交易

2018-04-25 13:41:31 来源:长江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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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一些传销组织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方式诈骗。

“有一伙年轻人租住在洛王湘北市场某栋楼里,我发现他们隔几天就要购买一袋大米和很多馒头回去,也从不与人打交道,这样的情况持续一个多月了,我怀疑他们是一伙传销组织。”近日,市民方女士致电12345公众服务热线进行举报,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情况后,及时查处该传销窝点。

接到方女士的举报后,岳阳市工商局岳阳楼分局执法人员联合洛王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被举报点进行调查,现场发现8名涉嫌传销人员,并成功解救了一名刚被骗进来的人质。经过排查,其中有3人系被骗进该传销窝点,已经被劝返乡,其余5人仍在岳阳市传销劝返中心进行学习教育。

岳阳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一些传销组织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各种网络新概念和新型营销方式的旗号,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的方式,以及潜在的高额回报诱惑群众参加,通过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缴纳费用维持运作,蒙蔽性、欺骗性极强。这种模式违背价值规律和诚信原则,且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加入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岳阳市工商局提醒广大群众,根据禁止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群众,面对五花八门的传销手段,广大群众应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成为传销链条的一环,从上当受骗者成为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损害个人信用和声誉。同时,也应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快速致富”诱惑。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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