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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司机举报间谍获奖励 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

2018-04-10 11:34:00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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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出租汽车司机王某在工作中发现,几名外国人随身携带不明装备,在军事禁区附近逗留,遂拨打“12339”举报电话向国家安全机关反映情况。经国家安全机关深入调查,发现这几名外国人具有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背景,欲用地下探测设备刺探我军事核心秘密。国家安全机关为此向王某发放了奖金。

出租司机举报间谍获奖励 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

自2017年4月10日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发布《公民举报间谍线索奖励办法》以来,作为国家安全机关唯一对外公布的公民和组织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受理电话“12339”,热度持续不减,成效显著。

出租车司机发现并举报间谍

某军事研究所工作人员赵某,在单位门口附近书店购书时,被一外国人搭讪,向其咨询相关学术问题,并借机询问其工作情况,承诺以重金购买内部资料。赵某严词拒绝,并立即拨打“12339”举报电话反映此情况。国家安全机关经过调查,发现该外国人具有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背景,对赵某给予了奖励。

出租汽车司机王某在工作中发现,几名外国人随身携带不明装备,在军事禁区附近逗留,遂拨打“12339”举报电话向国家安全机关反映情况。经国家安全机关深入调查,发现这几名外国人具有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背景,欲用地下探测设备刺探我军事核心秘密。国家安全机关为此向王某发放了奖金。

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 38 条的规定,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4. 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5. 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另外,要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反奸防谍、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要通过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和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的能力,使人民群众练就一双“火眼金睛”,让各种间谍行为无处遁形,努力构筑起反奸防谍“钢铁长城”,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维护首都安全。



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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