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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暴力抗法咬伤民警 目前被刑事拘留

2018-04-07 17:10:33 来源:青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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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丽水青田县一名机动车驾驶人暴力抗法,拒不接受交警检查,还咬伤执勤民警。案发后,青田警方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强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现该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对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绝大多数群众都能支持理解,全力配合。但就是有少数人,法律意识淡薄,对正在执法执勤的人民警察肆意辱骂,甚至动粗。

4月3日上午,丽水青田县一名机动车驾驶人暴力抗法,拒不接受交警检查,还咬伤执勤民警。案发后,青田警方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强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现该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犯罪嫌疑人项某,男,系浙江杭州人。4月3日上午10时30分许,项某驾驶一辆奥迪轿车自油竹开往县城方向,期间遇到交警正在石郭党校门口的公路上设卡检查。

当现场执勤民警在发现其驾驶的轿车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决定扣留车辆进行调查时,项某拒不配合民警正常执勤,期间不仅大声辱骂执勤的民警和辅警,还试图启动机动车逃离现场。

男子暴力抗法咬伤民警  目前被刑事拘留

民警在对项某口头警告无效后,采取进一步措施时,该项某一直辱骂、拉扯执勤民警、辅警,并将民警季建平的右耳咬伤。目前,受伤的民警正在接受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妨害执行公务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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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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