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顾客遗留的财物,酒店保洁员私自收起来,在被民警识破后她主动交出了财物,本以为自己只是“代为保管”,殊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
看到顾客遗留的财物,酒店保洁员私自收起来,在被民警识破后她主动交出了财物,本以为自己只是“代为保管”,殊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今天,荷塘警方披露了一起盗窃案,攸县人蔡某因涉嫌盗窃他人财物被刑拘,被捕时她才刚到这家酒店上了6天班。
3月17日下午16时许,金山派出所辖区里某酒店工作人员报警,称某客人放在房间里的手表不翼而飞。民警赶到现场后,迅速调取了酒店的监控录像。通过仔细分析,民警发现负责客房打扫的2名保洁员有重大嫌疑。
随即,民警对2名可疑保洁员进行了现场询问。保洁员蔡某在警方的再三询问下,承认了自己拿了顾客的手表,并将手表交还给了民警。“我看到这个手表没人拿,就先拿着保管,并不是偷的。”蔡某她天真地以为自己说“代为保管”并且归还手表就没事了,可是她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
3月19日一大早,2名攸县籍男子来到了金山派出所,一位是犯罪嫌疑人的丈夫刘某,而另一位是受害人。原来,蔡某和受害人是同乡,蔡某被警方抓获后,受害人考虑到蔡某是一时糊涂,在酒店打工才6天便发生了这个事情,而且其家庭担子很重,还有三个孩子需要照顾。于是,受害人便陪同蔡某丈夫来到株洲,给蔡某写谅解书。
然而,受害人的谅解书并不能改变对嫌疑人蔡某行为的定性,蔡某必须承担违法后果。目前,蔡某已被刑拘。
佰佰安全网提醒,服务员把旅客落在旅店的物品拿走据为己有属于盗窃罪。顾客的物品落在房间里,此时有了一个占有转化的过程:顾客的占有转变为旅馆的占有,也就是说在顾客取回财物之前,财物的占有人是旅馆。如果有人在这个过程中把财物取走便是盗窃。特定场所的财物,主人丧失占有,便转化为场所管理者占有(这种占有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不要求管理者认识到这种变化),此时第三人将财物变成自己占有,构成盗窃罪。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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