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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成立空壳公司集资诈骗出逃被押解回国

2018-03-21 20:11:32 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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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邹某实际骗得投资款人民币519万余元,于2017年6月潜逃至柬埔寨王国,自以为天高皇帝远,从此便可以逍遥法外,高枕无忧。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公安部猎狐办协调,2017年9月,邹某在逍遥了短短三个月时间后,就在金边被当地警方抓获,之后被柬埔寨官方移交给浦东公安分局押解回国

一男子成立空壳公司集资诈骗出逃被押解回国

邹某自诩自己有良好的经商头脑,成立了两家公司,当上了大老板。然而邹某的小聪明没用在合法经营上,而是用于歪门邪道、诈骗侵占,最终东窗事发。仓惶中,邹某逃往柬埔寨,原以为就此高枕无忧,不料天网恢恢,短短三个月,邹某就被柬埔寨警方抓获,后押解回国。2018年3月,浦东新区检察院以邹某涉嫌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2010年,邹某成立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运营汽车租赁旅游服务。据邹某交代,公司业务是通过朋友介绍口口相传,以高达25%的年化收益率吸引顾客,约定客户投资资金用于购置车辆并租借给公司运营。很快,公司就收到数百万元投资款,来钱之快让邹某尝到了甜头。然而好景不长,实际经营收入根本无法负荷持续的高息支出,邹某供述:“从2014年开始,我就把吸收的投资款全部用来支付之前客户的收益,合同上的车辆都是我随便编写的。”资金缺口像雪球般越滚越大,至案发,邹某实际骗得投资款人民币519万余元。

眼看着公司资不抵债,邹某想出了个“来钱妙招”。2014年,邹某又成立了一家A汽车公司,主营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但公司并没有实际经营,只是在2015年向上海市交通运输管理委员会申请了50个新能源汽车租赁指标。2016年6月,邹某将这家空壳公司打包出售给朋友秦某所在的B汽车公司。为提高公司售价,二人合谋,谎称A公司能再办出50个指标,B公司遂答应以250万元的价格收购A公司,并支付先期款项150万元,要求邹某申请到第二批50个指标后再支付100万元尾款。邹某心里明白,这第二批50个指标根本不可能申请下来,但为了骗取尾款,他找黄牛做了假批文,以照片形式发送给B公司,并以各种借口推脱拒绝出示批文原件,还以要将新指标卖给其他公司吓唬B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需求量不断增长的市场压力下,B公司妥协了,很快支付了100万元尾款。邹某分给秦某68万元后,将剩余款项占为己有。

由于邹某迟迟不能交付A公司且始终不提供批文原件,2017年5月,邹某失联。心急如焚的B公司向上海市交通委核实批文,才发现批文是伪造的,便马上意识到自己受骗上当了,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

而邹某在国内惴惴不安地隐藏了一个多月后,于2017年6月潜逃至柬埔寨王国,自以为天高皇帝远,从此便可以逍遥法外,高枕无忧。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公安部猎狐办协调,2017年9月,邹某在逍遥了短短三个月时间后,就在金边被当地警方抓获,之后被柬埔寨官方移交给浦东公安分局押解回国。2018年3月,浦东新区检察院以邹某涉嫌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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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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