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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驾驶罪入狱 再次违规上路不思悔改

2018-03-10 15:56:05 来源:延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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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但山东省临沂市的魏某却不思悔改,在宣判后没几天,就变造驾驶证,继续驾车上路

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本应痛定思痛,痛改前非,但山东省临沂市的魏某却不思悔改,在宣判后没几天,就变造驾驶证,继续驾车上路,被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民警抓个正着。

3月5日12时许,延吉分局民警在延吉北站口执勤时,对一辆车牌号开头为“鲁Q”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在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民警发现了“猫腻”。

“照片虽然是驾车者,但照片粘贴处却似乎被动过手脚。”民警告诉记者,发现这个问题后,他立刻要求魏某出示身份证,但魏某却一直扭捏不愿意出示,这更加重民警对魏某的怀疑,随即,民警通过网上查询驾驶证信息发现,网上登记的照片与民警手中的驾驶证照片明显不符,怀疑魏某有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嫌疑,将其带回延吉分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魏某承认了自己变造驾驶证的事实。魏某告诉民警,他是一名货车司机,平时休息的时候爱喝点小酒,但在去年,他因为贪杯后驾车,被交警抓到,驾驶证因醉酒驾驶已被吊销,并在今年2月份,因危险驾驶罪被山东省临沂市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没了驾驶证也就意味着没了工作,但自己还要养家糊口,为了补贴家中开支,他只能动起了“歪脑筋”,将自己哥哥的驾驶证借来,换成了自己的照片,继续当起了货车司机,没想到第一次出车就被民警查获,现在想想也很后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魏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对其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并处5日行政拘留。

佰佰安全网提醒:无证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理赔难度大,如果造成损害后果,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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