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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晨练偷窃两不误 自作聪明被抓

2018-03-09 19:22:11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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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一名老人竟然在晨练的时候多次盗窃,近日,姚某因犯盗窃罪,被广陵区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晨练时,发现他人的汽车没锁,老汉姚某竟看到“财路”,拉开车门盗窃车内财物。近日,姚某因犯盗窃罪,被广陵区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车内财物被小区大爷偷了

王先生家住广陵区某小区,自家楼下是他常停车的地方。去年10月9日上午11点多,王先生准备开车去上班时,发现车内的现金、香烟被人洗劫一空。

通过调阅小区监控,王先生看到,当天清晨,一个晨练的大爷拉开了他的车门,偷走了车内财物。王先生立即报警。

根据现场监控录像,民警很快查明“晨练大爷”的身份——他叫姚某,今年64岁,就住在事发小区。同月16日,姚某在家中被抓。

老汉边晨练边盗窃获刑

归案后,姚某交代,由于老伴在女儿家带外孙,平时他一人在家,每天早上在小区里晨练。

去年10月初,姚某在小区内跑步时,路过一辆汽车,发现车门没锁,就拉开了车门,将车内充电宝、剃须刀、充电器等财物偷光。第一次作案得逞后,他找到了“财路”。此后,他在小区晨练时,多次拉车门“碰运气”。

经查,去年10月5日至9日,姚某利用上述方法,作案两起,窃得剃须刀、充电宝、香烟及现金2300元。案发后,姚某退出赃款。部分涉案赃物被警方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

经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天,广陵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姚某出庭受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姚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后,法院决定给予其一定缓刑考验期限,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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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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