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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作聪明一副牌辆车用 交警一眼识破

2018-03-05 09:32:53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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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今天上午十点三十分许,京口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李荣在镇江中山东路南门大街路口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就对其进行查纠,一查不要紧,警察发现了猫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但就有人耍起小聪明,为省上牌费用,用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号牌套用在自己的二轮摩托车上,在镇江市区中山东路骑行时,今天被镇江京口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男子自作聪明一副牌辆车用  交警一眼识破

今天上午十点三十分许,京口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李荣在镇江中山东路南门大街路口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就对其进行查纠。

李荣在检查时,发现该二轮摩托车后号牌是一块倒装的小号牌,于是让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令民警感到诧异的是,该男子除了出示了自己驾驶证外,又出示了一本三轮摩托车的行驶证。经查发现小号牌号码,为一辆正三轮摩托车号牌。当民警问及其为何要套用三轮摩托车的号牌?该男子竟荒唐反问:“三轮摩托车也是我自己的,挂我自己二轮摩托车上有错吗?”

高某此言一出,更引起了民警的怀疑,于是进一步进行查证。经查,驾驶男子高某,本人持有驾驶证D证,今年53岁,淮安人。十年前高某来镇江打工,从事房屋装修工作。

在镇江期间,高某购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因驾驶正三轮摩托车在市区闯禁区会被处罚,加之装修业务在市区多,从家到工地骑行不方便。于是,去年十月高某就买了辆二手摩托车。但为了节省上牌费用,他竟将自己三轮摩托车上的一块小号牌装到二轮摩托车上后上路。

没想到,4日在行经此路口时,被京口交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高某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将被处以五千元罚款并记十二分的处罚。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挑战法律,爱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含有一些交通安全知识在里面,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会忽视这些,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小编提醒你,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离您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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