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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辅导班老师组织十六人“替考”

2018-03-04 20:18:53 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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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日前,一些学生参加考试无法通过想走“捷径”,请辅导班的老师找其他学生来帮忙替考,西青区检察院对一起涉案人数达16人的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案提起公诉。

天津一辅导班老师组织十六人“替考”

有学生担心参加考试无法通过想走“捷径”,便请辅导班的老师找其他学生来帮忙替考,结果老师和学生都触犯了刑法。日前,西青区检察院对一起涉案人数达16人的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案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衣某某系一家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该机构主要针对成人教育类的学生进行培训及指导,本可以通过提高教学质量来提高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但衣某某却为意图走“捷径”的学生提供便利,当考生洪某某、王某某等人想找“枪手”代替他们去考试时,衣某某没有阻止,反而通过自己的资源寻找与被替考学生相貌相似的替考人员,并从中收取报酬。

2017年10月,犯罪嫌疑人衣某某等7人组织鲁某某等人代替洪某某、王某某等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2017年10月21日被当场抓获。此案涉案人数众多,其中有9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在校学生,有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更有两名犯罪嫌疑人面临毕业答辩。该起案件不仅对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造成破坏,也影响了国家学历认证的权威性,更是毁掉了多名在校大学生的前途。

检察官提示:国家各项统一考试具有其严肃性,任何人员和机构都不得破坏它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等为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所增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向他人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相关考试的都已构成犯罪。相关考生和在校大学生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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