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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一男子抢劫财物判入狱

2018-02-28 09:07:47 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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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2月9日16时许,敦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市民赵某报警,称他在市内1路公交车上钱包被盗,丢失现金1750元及银行卡等物品。

敦化一男子抢劫财物判入狱

2月9日16时许,敦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市民赵某报警,称他在市内1路公交车上钱包被盗,丢失现金1750元及银行卡等物品。

接警后,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张志强立即带领案件中队民警调取赵某被盗时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将犯罪嫌疑人图像截图后发到每个侦查员手中,立即组织民警对市内几处重点公交站点进行布控和巡逻。2月10日16时30分许,布控民警在富东鞋城公交站点发现一人体貌特征与布控嫌疑人相似,经跟踪守候,将欲再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金某当场抓获。

经审查,今年54岁的金某是敦化市红石乡人,他于2014年4月23日因抢劫罪被敦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8年2月7日刚刚刑满释放。2月9日、10日,他连续在公交车上采取扒窃的方式作案3起,盗窃赵某等人钱包、人民币、银行卡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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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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