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女学生应聘模特 遭假摄影师拍私密照后多次被强奸

2018-02-22 11:17:16 来源:澎湃新闻(上海)
2560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在网上发现女大学生周某应聘兼职模特的信息后,家住湖南省汉寿县的曾某冒充模特公司摄影师,将周某骗到旅馆进行猥亵,并拍摄了周某的私密照片。

在网上发现女大学生周某应聘兼职模特的信息后,家住湖南省汉寿县的曾某冒充模特公司摄影师,将周某骗到旅馆进行猥亵,并拍摄了周某的私密照片。之后,曾某以传播照片相要挟,又在酒店、公园等地多次猥亵、强奸周某。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二审裁定书,长沙中院驳回了周某上诉,维持了岳麓区法院对曾某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原审判决。

据岳麓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16年4月1日左右,曾某发现周某在网上应聘兼职模特,遂先以模特公司中介“郑某”的身份与周某取得联系。获取周某信任后,曾某又假冒摄影师“王轩”,通过QQ称打算聘请周某作为拍照的模特。

一两天后,曾某将周某带至长沙市岳麓区一家庭旅馆。在拍摄若干照片后,要求拍摄周某的私密照片,并用手机拍摄了他抚摸周某身体的照片,因周某不能接受这种程度的拍照,事发当天,她钱没要就走了。

法院查明,在之后的两个月间,曾某分别以摄影师“王轩”、中介公司“郑某”、心理医生“陈医生”的身份与周某联系。在2016年4月初至6月17日期间,曾某以传播周某隐私照片等方式进行胁迫,将周某约至酒店、旅馆、公园等地多次对其实施猥亵,并强迫周某与其发生性关系三次。

岳麓区法院认为,曾某以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多次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曾某以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此外,曾某曾在2013年9月3日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在五年以内故意再犯,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该院据此判处曾某有期徒刑12年。

一审判决后,曾某以自己只是骗被害人与自己发生性关系,没有对被害人造成身心伤害,不构成强奸罪为由提出上诉。长沙中院经审理认为,曾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其上诉意见不予采纳。2018年1月18日,该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佰佰安全网提醒:学校、社会和家庭平时需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知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杨赓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女学生
  • 模特
  • 应聘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