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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无证驾驶追尾一商务车 “翻山越岭”逃离现场

2018-01-25 11:16: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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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1月23日,记者从宁波高速交警处获悉,近日在G1512甬金高速往金华方向四角尖隧道不到一公里位置,发生了一起两车追尾事故。肇事车辆是一辆轻型货车,追尾了一辆商务车。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肇事货车司机却在事故后下车“跑了”,“翻山越岭”消失在莽莽山林之中。

图为监控录像截图,事故引发高速堵车 宁波高速交警供图

图为监控录像截图,事故引发高速堵车 宁波高速交警供图

图为商务车受到撞击刮擦 宁波高速交警供图

图为商务车受到撞击刮擦 宁波高速交警供图

1月23日,记者从宁波高速交警处获悉,近日在G1512甬金高速往金华方向四角尖隧道不到一公里位置,发生了一起两车追尾事故。肇事车辆是一辆轻型货车,追尾了一辆商务车。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肇事货车司机却在事故后下车“跑了”,“翻山越岭”消失在莽莽山林之中。

根据商务车司机周某描述,他们一行共5人,从广东到浙江旅游,没想到在高速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周某表示:“在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还下来询问情况,并且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但等我打完报警电话,回头寻找货车司机时,却发现对方已经不见了。”

随后,宁波高速交警询问了货车上的两名乘客才知道,事故后,货车司机竟然翻越重重隔离栏,然后“翻山越岭”消失在对面的莽莽山林之中。

为了现场人员的安全起见,交警将乘客和司机带离了高速,事故车辆也迅速被拖离。但为何货车司机会“铤而走险”,“翻山越岭”逃离现场呢?经查,发生事故的货车车主和肇事驾驶员系同一人,而通过系统查到,该车车主李某竟然未取得任何驾驶资质。

由此,宁波高速初步判定,货车驾驶员李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且因其在驾驶机动车时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负事故全部责任。

之后,宁波高速交警联系上了货车司机李某,从对李某的询问中得知,李某的确从未取得过驾驶证。平时这辆轻型小货车一直交由一名驾驶员开,但这几日驾驶员因有事回老家,而车上的货又催得很急,因此李某便抱着侥幸的想法“无证上路”了。

而今,李某不仅要因自己的“侥幸心理”付出拘留15日的代价,而且事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都无法经过保险公司理赔,需全部“自掏腰包”。

佰佰安全网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希望市民能引以为戒,切莫因小失大。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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