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月22日),河北省灵寿县一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记者从灵寿县委宣传部获悉,初步确定为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误将亚硝酸盐当做食盐使用导致。
今日(1月22日),河北省灵寿县一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记者从灵寿县委宣传部获悉,初步确定为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误将亚硝酸盐当做食盐使用导致。目前,全部幼儿均已送当地县级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症状明显患儿13名,均无生命危险。
今日有网传视频显示,在成年人及医护人员的陪同下,多名幼儿坐在医院大堂的地上输液。另在医院的输液室里,也聚集有多名幼儿。
今日下午,记者从灵寿县委宣传部获悉,今日(22日)中午1时许,灵寿县青同镇韩朱乐村一民办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初步确定为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误将亚硝酸盐当做食盐使用导致。当日中午在食堂就餐的幼儿为90余名,部分幼儿出现呕吐症状。
目前,全部幼儿均已送当地县级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症状明显患儿13名,均无生命危险。当地卫生、文教、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当地乡镇已就相关情况展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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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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