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李某身上有较重的酒气,便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经酒精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 56毫克 /100毫升,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已有过两次酒驾被查处的经历却还 “ 不长记性 ”,在驾驶证吊销期间还酒后开车,结果直接被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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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3 日 21 时许,齐齐哈尔铁锋交警大队夜勤民警巡逻至黎明街时,发现一台小型面包车正从一家饭店附近驶离,该车行驶轨迹不稳疑似驾驶人酒后开车,民警立即上前将车辆截停。当民警示意驾驶人接受检查时,该驾驶人打开车门后突然弃车逃跑,民警一路追赶并当场将其抓获。
民警发现,驾驶人李某身上有较重的酒气,便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经酒精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 56毫克 /100毫升,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核查民警又发现,李某分别在 2012年 10月、2015 年 2月曾因酒后驾车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由于李某再次酒驾和无证驾驶,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 4000 元、拘留 5 天的处罚。
酒驾是极不责任的表现,也是极度危险的。希望司机朋友们能引以为戒。
责任编辑: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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