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小型普通货车,车上装的新买的装修材料、卫浴,还有热水器。正行驶在前方不远处,该车尾部冒出浓浓黑烟,可驾驶人却浑然不知,情况紧急,为保障驾驶人安全,民警当机立断,一边加快行车速度对其进行追赶,一边迅速通过喊话器责令其停车。经努力,货车驾驶人终于发现了异常,并将车辆停了下来。
2017年12月21日,兰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成功处置一起小型普通货车起火事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彰显了大队民警困难面前不低头、危险面前不退缩的男儿本色。
当日12时15分,大队组织民警在执行路面巡逻任务途中,106国道兰考北高速口500米处,一辆小型普通货车,车上装的新买的装修材料、卫浴,还有热水器。正行驶在前方不远处,该车尾部冒出浓浓黑烟,可驾驶人却浑然不知,情况紧急,为保障驾驶人安全,民警当机立断,一边加快行车速度对其进行追赶,一边迅速通过喊话器责令其停车。经努力,货车驾驶人终于发现了异常,并将车辆停了下来。
货车刚停稳,一股火苗就从尾部串了出来,危急时刻,几位民警默契配合。由一位民警负责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指挥过往车辆远离事故现场;并劝导驾驶人到安全地带,由另一位民警负责取出随车灭火器,对货车进行灭火。期间,由于烟雾较大、火苗温度较高,民警强忍熏烤、奋力向前,直接将灭火器对准火力点,进行一阵猛喷,最终将大火予以熄灭。随后,民警迅速恢复交通,并积极联系车辆,将事故车辆及时进行转运。
此次施救行动,大队民警当机立断,默契配合,以第一时间有效地制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佰佰安全网提醒:在行车中,车辆一旦发生火灾,驾驶员要沉着冷静,切断电源,重点保护油箱和有冷却液的水箱,先人后车进行抢救,找准失火部位,拦截过往车辆,请求其他驾驶员一起帮助灭火,并迅速拨打“119”,通知消防队进行扑救。
当失火的车辆危及周围环境时,要边灭火边设法将车辆转移到安全处,要正确地使用灭火器,灭火器一经使用,即按规定进行充装和检查。
责任编辑: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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