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常熟一女子以低价买房为幌子 骗亲友320多万

2017-12-19 09:53:08 来源:扬子晚报网
1544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买房子花费巨大,是一个家庭的大事,却有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购房的迫切心理,以低价买房为幌子行骗,屡屡得手。

常熟一女子以低价买房为幌子 骗亲友320多万

买房子花费巨大,是一个家庭的大事,却有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购房的迫切心理,以低价买房为幌子行骗,屡屡得手。日前,常熟法院审结这样一起诈骗案,爱说大话的女子徐某利用替人低价购房、做生意进货等借口诈骗作案17起,从亲戚朋友手中骗得320多万现金和财物,最终被判刑13年。

2015年5月,常熟女子徐某向朋友周先生称,自己认识本市某小区售楼处的人,能低价买到该小区的商品房,正在考虑买房的周先生颇为心动。徐某就以帮助他办手续为由,先后多次让周先生向其汇款。到7月,周先生陆续向其转账44万元,而说好的买房事宜始终没下文,后来联系不上徐某,立即报警。当地警方经过侦查,在2016年6月将徐某抓获。

法院查明,2012年直到2016年6月,徐某已经实施诈骗作案17起,而骗钱手段很老套,不外乎能帮忙购买低价房、投资低价商铺、投资进货等,就靠这些借口骗取了亲戚朋友现金、金器和购物卡等合计321万余元。

庭审中,徐某承认自2012年开始行骗后,用骗来的钱买房、买车,大肆挥霍,有几笔款项是被骗的亲友发现后向她追讨后偿还的,其余的欠债已无能力偿退。选择向亲戚朋友下手的原因,她交代说仅仅是因为他们比较“好骗”。而据徐某女儿反映,她母亲只有初中学历,但“总是说大话”“爱夸大自己的能力,吹嘘自己能办到什么事”。

常熟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终依法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责令退赔尚未退出的赃款赃物,发还相关被害人。

[佰佰安全网提醒]

市民在购房时一定要到正规售楼处进行咨询、购买,签订正规的购房合同,在交付金钱时索取正规票据,切勿相信可以托关系低价、大折扣购房等不切实际的说法,避免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吴梦莉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常熟
  • 亲友
  • 低价
  • 女子
  • 幌子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