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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通报6起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

2017-12-17 06:46:5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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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今天,沧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市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6起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沧州通报6起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

12月15日,沧州市召开市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今天,沧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市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6起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这6起案件分别是:

11月23日,市区东塑北路一理发店店主李某为庆祝店铺开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运河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11月30日,沧县姚官屯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干河村云华超市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姚官屯派出所依法对超市老板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收缴鞭炮44挂,其它小型烟花爆竹若干。

12月2日,沧县汪家铺乡云河堤村村民张某因修缮房屋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汪家铺派出所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

12月2日,开发区祝庄子村万家欢超市经营者郑某因超市开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对郑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12月6日,开发区八里屯村东利通机动车检测公司李某因公司开张营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12月9日,运河区南陈屯乡梁官屯小区居民李某某因举办婚礼活动在小区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运河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另据介绍,自11月16日开展行动以来,全市已取缔撤销12处烟花爆竹零售点。

烟花爆竹产品以其声、色、光、形、雾等多姿多彩、动态效果,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是逢年过节的大众娱乐消费品。但是烟花爆竹产品又是以燃烧、爆炸产生欣赏效果的,因产品存在某种缺陷或操作不当很可能引起安全事故。佰佰安全网来说说与之相关的易爆物品知识


责任编辑: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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