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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色狼猥亵女孩获刑1年3个月

2017-12-12 16:54:42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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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7月10日上午8点20分左右,北京公安局机动侦查总队反扒民警老李在地铁5号线巡逻,发现一名男子在车厢内动作猥琐,裸露下体,紧贴一名女孩。

2017年7月10日上午8点20分左右,北京公安局机动侦查总队反扒民警老李在地铁5号线巡逻,发现一名男子在车厢内动作猥琐,裸露下体,紧贴一名女孩,老李询问女孩,男子是否有不轨行为,得到了女孩肯定的答复后,老李对男子亮明警察身份,并进行抓捕。抓捕过程中,男子张嘴咬住老李的手臂,长达10秒没有松口,在众多乘客的帮助下,男子被成功制服。

北京地铁色狼猥亵女孩获刑1年3个月

经查,该男子杨某今年32岁,曾因猥亵及阻碍执法于2008年被北京公安拘留20天。朝阳区检察院今年10月以杨某犯强制猥亵罪、妨害公务罪向朝阳区法院提起公诉。检方指控,杨某在地铁五号线列车车厢内,以掏出生殖器顶女性被害人臀部的方式对被害人进行猥亵。后被民警抓获,在抓捕过程中杨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将民警咬伤,经鉴定民警伤情构成轻微伤。

庭审期间,女性被害人作证称,当时列车行驶到大屯路东站时上来很多乘客,有位中年男子站在她身后,用裆部顶她的臀部。女受害人反复侧身躲避几次,该男子不但没有收敛,反而继续其不雅的举动。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采用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杨某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已赔偿民警的经济损失,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近日,朝阳法院认定杨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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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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