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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女童游乐园玩蹦床造成骨折 经营人赔偿7000元

2017-11-28 11:33:39 来源: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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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顺昌县元坑镇的卢女士怎么也不会想到,本想带女儿进城到游乐园开心游玩,却造成了女儿的左手肘关节骨折。后经顺昌县市场监管局12315服务台的帮助,游乐园的经营者赔付卢女士医疗费、务工费等共计7000元人民币。

6岁女童游乐园玩蹦床造成骨折 经营人赔偿7000元

顺昌县元坑镇的卢女士怎么也不会想到,本想带女儿进城到游乐园开心游玩,却造成了女儿的左手肘关节骨折。后经顺昌县市场监管局12315服务台的帮助,游乐园的经营者赔付卢女士医疗费、务工费等共计7000元人民币。

近日,卢女士带6岁女儿到顺昌县城某游乐园玩蹦床,起初女儿玩得很开心,没多久在一次下落的过程中,女儿猛地大哭起来,一直喊着“妈妈手很痛”。卢女士慌忙把孩子送到医院,一查,左手肘关节骨折需住院治疗。想起是在游乐园出的事,卢女士多次找到经营者协商赔偿治疗费用未果,于是拨打12315投诉。顺昌县市场监管局12315服务台接诉后,工作人员到游乐园现场勘察并调取监控视频录像,发现游乐园在经营过程中,未配备必须的安保看护人员。且蹦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边缘过硬未设必要的缓冲保护措施,卢女士的女儿正是在落下时左手肘部砸到边缘部分造成骨折。根据相关规定,经过多次协商,最终被诉方同意赔偿给投诉方医疗费、务工费等共计7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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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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