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火车站安检员胡金秀值机时,发现一名旅客的行包在安检仪中显示有意思危险品的影像,遂立即对该旅客的行包进行检查,发现其包内装有11枚步枪子弹,通过检查,发现这11枚子弹均未被击发。
“十一”国庆节当天,陕西榆林市清涧县的贺女士将11枚“未击发”的步枪子弹带进延安火车站,被延安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并受到治安处罚。
10月1日,延安火车站安检员胡金秀值机时,发现一名旅客的行包在安检仪中显示有意思危险品的影像,遂立即对该旅客的行包进行检查,发现其包内装有11枚步枪子弹,通过检查,发现这11枚子弹均未被击发。
经询问,贺某携带的这11枚子弹是自己去世的父亲留下的物品,贺女士的父亲以前是名军人,留下的这11枚子弹一直和父亲的军官证在一起,贺女士这次回老家就想把父亲的遗物一起带回去,但不知道这些子弹没有击发过,也不不让带进站内。
由于贺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已对其进行了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子弹。
乘车要注意相关法规,安全出行,确保人身安全。
责任编辑: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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