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象山一对夫妻骗取医保构成诈骗罪被判刑

2017-09-11 17:54:42 来源:中国宁波网
1553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去年7月,葛某夫妇回到象山后,赵某拿着虚假的住院发票、用药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先后两次到当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骗得医疗保险费12万余元。不久,医保中心发现葛某夫妇有骗取医疗保险费的嫌疑,向公安机关报案。

象山一对夫妻骗取医保构成诈骗罪被判刑

去年年初,象山县的葛某(案发后已死亡)被确诊为肺癌晚期。在上海住院期间,医生建议采用从美国进口的药物进行治疗,但该药非常昂贵,需要自费。

葛某和妻子赵某获知有人可以提供全套住院资料,以此报销医疗费用,于是立即联系了对方,双方商定制作五套资料,收费一万元。

去年7月,葛某夫妇回到象山后,赵某拿着虚假的住院发票、用药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先后两次到当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骗得医疗保险费12万余元。不久,医保中心发现葛某夫妇有骗取医疗保险费的嫌疑,向公安机关报案。

日前,象山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承办检察官表示,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发票、住院清单等凭证骗取医疗保险的案件屡有发生。根据《刑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骗取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属于诈骗罪。浙江省规定,骗取金额达到6000元以上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想了解更多财产安全知识,尽在佰佰安全网。


责任编辑:吴梦莉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象山
  • 医保
  • 诈骗罪
  • 夫妻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