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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买房遭遇学区房骗局 开发商:没承诺过

2017-09-04 09:10:43 来源: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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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冲着学区去买房,结果费尽周折选房交首付后,一问教育局,该小区目前还不确定是宣传中学区。近日,九江瀚林国际花园小区的多名业主就遭遇了这样的“糟心事”。

前几日,本报刊登的《业主质疑瀚林国际花园楼盘虚假宣传》新闻受到了不少九江市民的关注。文中,多名九江瀚林国际花园小区的业主向浔阳晚报记者反映,“冲着学区去买房,结果费尽周折选房交首付后,一问教育局,该小区目前还不确定是宣传中的学区。”对此,近日瀚林国际花园小区负责人吴先生回应称,之前公司所作的宣传只是如实阐述瀚林国际花园项目的地理位置及优势,从没有作过购房后业主子女就可以无条件至某一个学校读书的承诺,并表示如果业主确实有困难,他们会想办法协助业主解决。

在采访中,吴先生一再向浔阳晚报记者强调,学区房的划分权限属于政府,瀚林国际花园既没有向业主承诺就读某个学校的法定义务,也没有合同义务。之前公司所作的宣传只是如实阐述瀚林国际花园项目的地理位置及优势,但从没有作过购房后业主子女就可以无条件至某一个学校读书的承诺。同时,吴先生还提出,“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文件证明瀚林国际花园不属于湖滨小学、市十一中的学区。”

对于吴先生的这个说法,浔阳晚报记者查询了九江市教育网,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必须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结合《2017年中小学新生报名及学区范围划分》来看,位于人民路436号的“瀚林国际花园”项目,今年确实被划分在湖滨小学及九江市第十一中学的范围内。

但根据《九江市教育局发布的2017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学生至政府职能部门划分的学校就读,需要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材料。而目前已在瀚林国际花园购房的业主只签订了购房合同,依据购房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为2018年6月底,因目前房屋未交付,所以业主无法向学校提供入学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其子女也不能到相关划分的学校就读。

早前报道:

承诺读“名校”,购房后“不认账” 业主质疑瀚林国际花园楼盘虚假宣传

微信截图。微信截图。

冲着学区去买房,结果费尽周折选房交首付后,一问教育局,该小区目前还不确定是宣传中学区。近日,九江瀚林国际花园小区的多名业主就遭遇了这样的“糟心事”。

业主:买房遭遇学区房骗局

近日,浔阳晚报记者接到了许多市民对瀚林国际花园楼盘的投诉,称买房时销售人员明确说明是双学区的优质教育资源,可以就读湖滨幼儿园、小学是湖滨本部、初中是十一中,但业主们最近咨询过教育部门后得知,目前小区的学区仍未确定。

“由于还未交房,在今年学区划分中没有出现瀚林国际花园小区的名字,但在明年6月交房后,仍不能确定我们的孩子可以就读湖滨本部和十一中。”于是,不少业主来到售楼部,但销售人员已不再宣传也不能确定学区,这让业主们感到担心:学区这事,可能悬了。

浔阳晚报记者在备注为“九江市住房和保障房产管理局官方权威网站”的九江住房与房地产信息网站上看到,对该小区的介绍为:北侧有育苗幼儿园、湖滨小学、湖滨幼儿园、市第十一中学,中研京九医院以及社区科技学校,与省重点中学市第一中学相距不足800米,是典型的学区房。还有的业主在网上发帖称:“这个楼盘是九江史上最大骗局,开发商+销售+网络水军组团,以湖滨小学和十一中双学区的噱头进行诈骗,一旦业主签约便池(矢)口否认学区承诺。”

随后,记者拨打了瀚林国际花园小区一名吴姓负责人的电话。不过,吴先生不愿多说,只是称“学区不是我们定的,相关信息可以去教育部门咨询”,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教育部门:在建楼盘不纳入学区

浔阳晚报记者在九江翰林国际花园微信公众号2016年6月29日发布的小学学区参考文章中看到“湖滨小学:青年路143号—269号、人民路390号—618号(双号)、瀚林国际花园(人民路436号)”的字样。

对此,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建的楼盘是不纳入学区的,但部分开发商在此期间仍以学区为噱头吸引业主购买。工作人员称,每年教育部门会在下半年公布当年学区划分的详情,“一般来说和前一年差别不大,如果有变化,原因一般是某个学区适龄孩子较多。”

浔阳晚报记者获悉,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相关规定,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但“就近入学”不等于最近入学,不能以入学儿童户籍地和学校的直线距离作为划分学区唯一原则。

根据规定,划分学校施教区有四个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根据当地行政区划;结合学校布局;考虑适龄儿童数量和分布状况。它们是一有机整体,划分学校施教区应充分考虑,以最终保障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从事房屋销售代理的业内人士小张(化名)告诉浔阳晚报记者,有的楼盘宣传中提到“毗邻某学校”或“周边有名校”,销售人员也拿附近的名校为楼盘贴金,但其实很多楼盘尽管与学校很近,甚至是一路之隔,却未必一定是该校的学区。“学区里适龄孩子如果太多了,总不能都挤到一个学校吧。”小张说道。

市房管局:房地产广告不得误导消费者

对此,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2015年2月1日起,《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开始实施,重申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根据新的《规定》,房地产广告不能含有对“升学”、“户口”的承诺。

此外,对周边配套设施,如教育资源的情况要如实表述,不得误导消费者。房产商宣传的“学区房”是否违法,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例如,每年教育部门都会对地段进行划分,安排入学,若开发商在教育部门公布地段划分信息前,将“名校”捆绑叫卖,涉及虚假宣传的将被依法查处。若开发商与学校签订了入驻协议,这样的信息可在广告中如实表述。如果学校尚处在规划或建设阶段,也应当在广告中说明。

“广告法的执行单位是工商部门,市民如果遇到开发商虚假宣传,可向工商部门投诉。”工作人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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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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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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