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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模式组团实施婚恋诈骗 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2017-08-30 10:32:4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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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经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7名传销人员组织跨地区网络婚恋诈骗案在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

近日,经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7名传销人员组织跨地区网络婚恋诈骗案在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这17名被告人只是该传销组织涉嫌婚恋诈骗的第一批被公诉的成员,该案共有犯罪嫌疑人70人,被害人数超300人,总涉案金额超过200万元。

渝北区检察院审查查明,2015年10月左右,宋某、吴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在北京市通州区以广州市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为谋取非法利益,共同组织下线传销人员实施诈骗,并逐步形成较为固定的诈骗犯罪集团。

该诈骗犯罪集团按传销组织结构分为“业务员”“主管”“主任”“经理”等层级,“主任”宋某与“经理”吴某共同负责诈骗犯罪集团的总体管理、诈骗方法传授、收取赃款及分配等。被告人石某等15人加入该诈骗犯罪集团后,以“主管”或“业务员”身份具体实施诈骗行为。

渝北区检察院指控,该诈骗犯罪集团成员在婚恋网站上以女性身份发布信息,寻找男性作案目标,通过QQ、微信等聊天软件,与被害人加好友并建立恋爱关系。之后,编造家庭经济困难、想外出找工作、与被害人见面等理由,骗取被害人支付路费。得手后,又制作虚假车票等交通票据骗取被害人信任,再编造乘车途中损坏他人电脑等物品需要赔偿、突发疾病需要治疗等谎言,由其他成员配合冒充相应的列车员、医生、亲人等角色与被害人通话,获取被害人的信任,以此不断骗取被害人财物。经过查证,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该案17名被告人骗取了26名被害人共计22万余元。

渝北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游某、姚某等1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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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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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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