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份以来,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某村的刘慧芬老太一家三代,时常因为老宅拆迁分得的房产家三代分配问题争吵不休。
2016年8月份以来,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某村的刘慧芬老太一家三代,时常因为老宅拆迁分得的房产家三代分配问题争吵不休。
刘慧芬今年86岁,共育有3子2女,老伴已去世,长期以来,跟幼子苏永泉共同生活。苏永泉长年身体状况不佳,妻子王淑珍则因嫌苏家家贫而于多年前搬走,独自居住。如今因为拆迁,她又重新回到苏永泉身边,一起居住生活。
据了解,拆迁之前,宅基地证上共有4个人的名字:刘老太、已去世的老伴,儿子苏永泉,以及一个女儿。而儿媳王淑珍的名字,不在宅基地证上。
刘慧芬和她的两个女儿,因担心儿媳王淑珍独占拆迁补偿的3套房产,强烈要求共同分配。所在村村委会工作人员与村调委会老娘舅,前后组织了六七次调解,但均未能有效化解。
司法所老娘舅出马平息
余新司法所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主动介入,整理分析整个事件的矛盾集中点,多方打听,物色既有公信力,又能使双方都能信任的中间人,分别和他们交谈,了解各方心底的症结所在。
司法所所长周国忠,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娘舅。他了解到,刘老太长年患病,日常照顾均有两个女儿承担,而本应承担义务的儿媳王淑珍,却长年搬出去在外居住,对婆婆的生活不闻不问,因为老宅拆迁,她才重新回来争夺房产,不太厚道。刘老太则担心房产全部被王淑珍占有,自己将居无定所不说,还觉得对辛苦照顾她的两个女儿不太公平。
周国忠针对刘老太的顾虑,进行客观分析,句句有理有据,同时也希望老太客观面对农村习俗这一现实,两个女儿均已成家,各自成户,希望两个女儿放弃利益诉求。儿子苏永泉个性较懦弱,而儿媳王淑珍个性较强势,在嘉兴有居所,老娘舅通过找到她信服的中间人,传话给她,希望她面对现实,而且指出,即使她拿足拆迁补偿的3套房产,也要支付30余万元的超出面积的差价款,对她来说,一是经济压力太大,恐怕难以承受;二是即使财力允许,想侵占老太太该享受的房产面积,于法于理均无据。
老娘舅通过反复做工作,前后经历数月的时间,终于在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
拆迁的老房子面积206.6㎡,安置的3套房总面积约280㎡。刘老太分得一套80余平米的安置房,同时也将承担21万余元的差价款(经协商,由除苏永泉外的其余子女分担);儿子儿媳分得一套房,80余平方米,超面积差价由所有人补交;孙子分得一套房,117.17平方米。
老娘舅有话说
该起纠纷由农村家庭拆迁安置房产分配引起,其间夹杂婆媳关系,兄弟关系,姑嫂关系等多重因素,矛盾复杂,连环交错。也较有典型性。最终达成的调解协议既体现了老人的居住权利,也承认儿媳虽未尽照顾老人义务,但仍属家庭重要成员,享有房产权益的基本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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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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