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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泄愤连烧14辆车 涉放火罪被公诉

2017-08-25 09:14:33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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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去年发生在北京市朝阳区的10余起烧车案如今有了新进展。朝阳检察院对涉嫌放火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起公诉。

去年发生在北京市朝阳区的10余起烧车案如今有了新进展。朝阳检察院对涉嫌放火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起公诉。

据介绍,31岁的张某的烧车理由仅仅是不育。据他讲述,近年来他经常被家人抱怨结婚多年仍未能生育,心中累积怒火无处发泄。在一次干完工作骑车闲逛过程中,他突然想到用携带的打火机焚烧汽车,放火后的他获得了暂时的快感。几个月内,他用类似的方法连续作案10余起。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1月至9月,被告人张某在朝阳区高碑店乡、黑庄户乡等地停车场内及路边、树林中,多次烧毁汽车共计14辆,张某作案方式多样,造成公私财产损失高达70余万元。

目前,张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提起公诉。

男子为泄愤连烧14辆车 涉放火罪被公诉

佰佰安全网延伸:什么是放火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现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责任编辑: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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