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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深陷“校园贷” 竟遭拘禁殴打

2017-08-22 10:37:24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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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广西南宁一名大学生为满足自身对物质生活的追求,通过“校园贷”借款八千元用于个人消费。八个月后,该大学生拖欠“校园贷”欠款达到三万六千元,因无力偿还,他遭对方拘禁殴打,后被广西北海警方及时解救出。

图为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陈家瑞 摄

图为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陈家瑞 摄

广西南宁一名大学生为满足自身对物质生活的追求,通过“校园贷”借款八千元用于个人消费。八个月后,该大学生拖欠“校园贷”欠款达到三万六千元,因无力偿还,他遭对方拘禁殴打,后被广西北海警方及时解救出。

北海市高德边防派出所21日披露,目前,非法拘禁该名大学生的李某、谢某等四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警方披露,在广西南宁某学院就读大学的游某,今年年初经过中介认识了“校园贷”公司的放贷人员,并借款八千元用于个人消费。由于“校园贷”是一个高利息的借贷,每月高额的还款利息让游某无力偿还。八个月后,游某拖欠“校园贷”的欠款达到三万六千元。游某只能采取拖延战术,趁着暑假放假,躲回北海的家中逃避“校园贷”人员的追债。由于游某未按约按期偿还借款和利息,并故意躲避“校园贷”公司的收债人员,收债人员李某等人设法通过中介陈某,以邀请游某到南宁酒吧喝酒为由见面。8月14日晚,双方在南宁一酒吧见面喝酒,李某立即将游某在南宁出现的消息告诉债主谢某、韦某等人。次日凌晨,谢某、韦某等人和游某在该酒吧内发生争执,李某拿起一玻璃瓶将游某的头部砸伤,并将游某拉出酒吧,挟持上一辆轿车到该“校园贷”公司办公室。在办公室内,李某等人继续对游某进行身体伤害,并要求游某立即偿还借款及利息。期间,游某在北海的朋友宁某得知其被追债公司的人员挟持后,打电话询问情况,并表示愿意替游某偿还借款。双方约定在北海市海景大道见面,一手交钱一手放人。此时,宁某已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8月15日凌晨5时许,当李某等人到达约定地点后,正打通电话联系宁某时,埋伏在附近的高德边防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将李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至此,被非法拘禁长达5个小时并被殴打致伤的游某成功被警方解救出来。

经过调查,李某、谢某等四人对非法拘禁游某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谢某等四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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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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