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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女子因生下女儿遭丈夫赶出家门

2017-08-12 16:46:05 来源:FM93浙江交通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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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俗话说,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儿子是父母的大烦恼,无论男孩女孩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体内都流淌着父母的鲜血,但是,历史上男尊女卑导致的重男轻女现象依旧存在。

生男孩好,长大后可以抚养父母

生女孩好,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

生男生女一样好

孝顺父母才最好

俗话说,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儿子是父母的大烦恼,无论男孩女孩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体内都流淌着父母的鲜血,但是,历史上男尊女卑导致的重男轻女现象依旧存在。

怀胎十月生下女儿,却遭丈夫及家人赶出门

广东江门的郭女士遭遇了“重男轻女”的现象,2003年,郭某与梁某(均为江门本地人)自由恋爱并登记结婚。两年后,女儿顺利诞生。

郭某原以为女儿出生后家庭生活会更圆满和谐,岂料,丈夫却一反常态,开始彻夜不归,无理取闹。

梁某及其家人因嫌弃她生育女儿,甚至将郭某赶出家门,换掉门锁,不让其回家。

郭女士收取拖欠十年的抚养费

自女儿出生以后,梁某一直对女儿不闻不问,从不照顾女儿,养育女儿的费用由郭某独立承担。

2006年,郭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07年2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郭某与梁某自愿离婚,女儿由郭某抚养,梁某从 2007年2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250元直至女儿十八周岁止。

一晃十年过去了,郭某却再次出现在法院立案大厅内,提出对原离婚案的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郭某称,

梁某这十年从来没有支付过抚养费

,也没有依法报告财产,拒绝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

梁某写下悔过书

7月 26日,在江门法院惩治 "老赖 "集中统一执行行动期间,江海法院执行局作出拘留决定,对梁某进行司法拘留。拘留期间,江海法院执行局一直对梁某进行释法说理,让被执行人认识自身错误。

最终,梁某主动写下了《悔过书》,并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缓和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间的激烈矛盾。

近年来,随着男女平等的观念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重男轻女”的现象,但是以此证明人们不再“重男轻女”是不对的,在很多地区,“男尊女卑”的现象依旧存在。

男女平等不是嘴上说说的,认同的猛戳大拇指表示!


责任编辑:景建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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