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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长汀菜场砍人事件”系造谣 4人被处罚

2017-08-03 09:10:19 来源:奉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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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7月31日,胡某等四人在未经核实甄别的情况下将一个与奉化毫无关联的视频、图片在多个微信群中传发,内容标注为“奉化长汀菜场砍人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该四人因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作出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

“奉化长汀菜场砍人事件”系造谣 4人被处罚

近日,奉化警方查处一起网络散布谣言案件。7月31日,胡某等四人在未经核实甄别的情况下将一个与奉化毫无关联的视频、图片在多个微信群中传发,内容标注为“奉化长汀菜场砍人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该四人因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作出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

7月31日下午,奉化区公安分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条“奉化长汀菜场砍人事件”的视频、图片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疯狂流传,核实后确认长汀菜场及奉化辖区内没有视频、图片中表述的情形,证实该传言为谣言,并立刻展开调查,对“奉化长汀菜场砍人事件”这个谣言进行溯源,发现西坞街道徐某在微信群中发布该照片,并配以“奉化长汀菜场砍人事件”的文字。

次日,奉化分局西坞派出所将徐某传唤至所里进行询问。徐某承认她在一微信群里看到砍人视频和图片后,不经核实辨别,将该信息转发至其他微信聊天群,并标注为奉化长汀菜场砍人事件。主要是出于好玩的心理,想引得别人的关注。

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胡某、杨某、王某也未经核实辨别在多个微信群中转发该谣言,并均以语音或文字形式标注为奉化长汀菜场砍人事件,致使多人阅读虚假消息并转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根据该4人行为所分别造成的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对胡某、王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对杨某、徐某处以罚款5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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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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