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广场希尔顿酒店楼上有一家美容会所,没有任何证照,现在正在对外招收学员进行培训,收取培训费,培训的内容有涉及医疗美容,这是不是违法行为?
中心广场希尔顿酒店楼上有一家美容会所,没有任何证照,现在正在对外招收学员进行培训,收取培训费,培训的内容有涉及医疗美容,这是不是违法行为?
暗访:会所内未悬挂任何证照,店方称培训“一对一教学”
该会所名为梵希女王美容养生会所,位于希尔顿酒店13楼。记者事先与该会所取得联系,会所联系人称,该会所为客户提供美容手术服务。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梵希女王美容养生会所,在该会所走了一圈,记者发现这里没有悬挂任何证照。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发现没有注册信息。
一名自称店长的女子告诉记者,针对学员的培训内容中,有微整形培训,该培训分为三块,分别为针剂、线雕、割双眼皮,包括打玻尿酸、隆鼻、瘦脸针、苹果肌、美白针等学习内容。
“考个证很简单,办假证的都有。”“店长”说,培训结束后,学员可以直接上岗,不需要考相应的资格证。
“店长”还解释:“微整形这一块,说不好听一点,本身就是国家禁止的。我们店内也是禁止的,但现在微整形行业都是一样的(在做)。”
接着,一名自称是董事长的李姓女子告诉记者,她负责一对一教学,现在在株洲已经教出五六十名学员,除了三天理论学习,主要是手把手带学员实际操作,“不要怕前期投入多,学精后做一个鼻子,做一个下巴,做一个瘦脸针,钱就回来了。”
记者注意到,在投诉人提供的微信信息显示,这家美容会所号称“株洲唯独第一家最大的微整形培训班医疗美容微整形”,特别说明培训班的注射班是精英班,培训费用8800元。培训内容确实如上述“店主”所介绍的。
记者离开时,正好有一名女客户来找这名李姓女子割双眼皮。
政策:国家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
记者从国家卫计委官方网站上看到,今年5月27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注射美容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必须在取得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
《通知》明确指出,医疗美容培训属于医疗技术专业培训,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开展,培训师资和培训对象应当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此,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开展“微整形”等医疗美容培训行为,查处不具备资质开展培训的机构、单位和个人。
记者最后将情况反映到市食药监局,目前该局已经介入调查。
[相关链接]开办医疗美容机构需要哪些条件?
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9号)》规定,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等。
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
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也就是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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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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