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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卖废品 男子十次剪断电缆获刑八个月

2017-07-31 10:17:39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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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日前,石狮法院就此案进行审理,被告人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原标题:盗窃电线10次男子获刑八个月

把从工地偷来的电线卖给收废品店,后又到收废品店把电线偷出来卖给他人。日前,石狮法院就此案进行审理,被告人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今年19岁的陈某,曾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案发前,陈某因经常旷工被工厂辞退,一直在外面流浪。2016年9月的一天,陈某闲着没事晃荡到蚶江镇锦里村某公寓。“公寓正在装修,里面没有住人。”据陈某供述,他直接来到公寓的四楼,看到地上有一些剪下来的电线,都是单皮的铜芯电线。陈某萌生了偷窃的想法,他把地板上的电线捆起来,还把墙上的电线也剪下来带走。次日,陈某把电线拿到锦里村卖给收废品的王某。后陈某又四次来到该公寓盗窃电线,也都是卖给王某。

“偷了几次,公寓里已经没什么可偷的。”陈某说,前几次卖电线的钱都被他花光了。陈某想起之前卖给收废品店的电线还一直放在店里,他又多次偷偷溜到这家店里把电线偷走,后又把电线卖给他人。陈某还把王某的一辆电动车也偷走了。2016年11月24日,陈某第五次到收废品店盗窃电线,被王某发现后报警,陈某随后被抓获。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9月至11月间,被告人陈某到石狮市蚶江镇,趁无人之机或采用剪刀剪断电线的方式盗窃他人财物,共作案10起,赃物总价值人民币4074.33元。石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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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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