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电梯中的唯一的成年男性,看不下去的小伙陈某上前进行言语劝阻。反倒引发了打人者党某的不满,冲上前就对小伙抡起了拳头——
最近,一位见义勇为反倒遭了秧的小伙的经历,引发了无数网友的讨论。
作为电梯中的唯一的成年男性,看不下去的小伙陈某上前进行言语劝阻。反倒引发了打人者党某的不满,冲上前就对小伙抡起了拳头——
据了解,陈某今年刚满19岁,事发时同在电梯里的女友,在微博上回顾了当时的情形:「他是个说话都不大声的人,特别温柔,我都没想到遇到那种事他会站出来,当时我是吓坏了。」监控里也看得出小伙体型较为单薄,最终被家暴男打到鼻侧骨断裂。
家暴男党某在拳脚上获得了优势不说,闹完出电梯还当着他们的面,继续打老婆示威。
比起没出息拿老婆出气的孬种,见义勇为的小伙子真是好样的!
然而,事情却没有得到好人有好报的结局。首先,是小伙的女友在微博曝光:他们报警后双方去辖区派出所处理,因为小伙还了手,而被当地民警口头定义为「互殴」,而不是「正当防卫」。我们本来要私了的,但是一个警察说到,我们所长看了视频,小伙子也还手了,这就不算正当防卫这是互殴!我问他什么才叫正当防卫,他告我我在生命收到威胁时才叫正当防卫!
更是有党某的支持者,在评论区对小伙和其女友进行威胁:做好事也不至于这么高调、拆散人家的家庭吧?放心吧,十天很快就会过去的。
类似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我们经常看到各种——好心人见义勇为、制止家暴,反遭打伤甚至丢了命——的新闻。
一方面,矛盾是夫妻间的「私事」,你去劝架就是「管闲事」,早就是下至个体、上至社会的共识。家暴者一旦开启了自己野兽的阀门,就会像下面这位江苏男子一样,不仅当街对自己的妻子推搡、飞踹、扇耳光;态度嚣张到路人上前劝架,都要几拳打回,大嚷道「谁管闲事就打谁」。
疏不间亲也是处理家庭矛盾的重要法宝,很多人都是一边坚持「不干涉他国(家)内政」的基本原则,一边和稀泥式的劝和不劝分。比如这位「最美民政局女职员」,报道中说她以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理由推迟办理离婚挽救了500多例婚姻,从而获奖「最美红娘」的荣誉称号。
她坚信着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的箴言,告诉一对对自己刚刚认识了几分钟的夫妇:家庭才是第一位。
这逻辑倒是和很多家暴案件中,习惯于用别人的悲剧、成全自己的善良的亲戚婆婆挺像的:我年轻的时候也经常挨打、保证我儿子绝不再犯、女人偶尔可以忍让一次……就让儿媳妇意识到了「婚姻和睦」的重要性,放弃了离婚的念头。
最可怕的是,不管是施暴者、还是受害者,很多当事人也觉得——我们夫妻打架没什么,外人不要瞎掺和。像这次小伙见义勇为事件中,能够站在中间拉拉架的受害妻子都是少见的。更多的则是下面这位网友遇到的这样:被打者疯狂地在家里喊救命,好心邻居和警察上去她就说了一句夫妻打架,这几天她依旧被打的很惨喊救命。
还有今年年初的重庆孕妇被家暴事件。博主@罐头里的一叔曝光自己凌晨时分在家附近发现一名自称是女子丈夫的男子,疯狂暴打女子。而女子已经怀孕7个月,被打到满身是血、五官变形,直到15岁的博主报了警事情才得以平息。
整个殴打过程,除了报警的少女之外,身边的人无一伸出援手。
更神奇的是,被打妻子已经伤到了如此程度,社会影响如此恶劣,处理结果竟然是——
男女愿意和解,警方说孕妇平安。
这位妻子是否长期遭受家暴?之前有没有求助?
是否自愿选择和解?
现在是否真的安全?
被殴打之后有没有得到适当的治疗……一切都不了了之。
结果就是,像文章开头小伙子一样,见义勇为者也不少,但绝大多数好心人都无法靠外力,改变一个抗拒改变的家庭的现状。
往往要不是费力不讨好,要不觉得管了也没用,要不是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话说回来,施暴者打着「家庭暴力是私事」的幌子进行人身伤害,其实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在成为家庭暴力之前,首先它是暴力。暴力从来不会因为有着家庭的外衣,就自带一层美化的滤镜。
据调查,全中国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被丈夫殴打,遭到妻子殴打的男性也很常见。
那些口口声声地说夫妻间闹矛盾是私事、不用瞎掺和的人,只不过是没有经历罢了。因为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根本不知道,家暴可以给人带来多大的恐惧多深的痛苦。
受害者不愿意求助,也并不是因为人人都有斯德哥尔摩症,绝大多数是因为她们并没有合理的途径解决,并能在反抗后保障自己的安全。毕竟我们都知道,家暴从来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刘洲成是个例子,曾经轰动一时的「王光宇杀妻案」也是一个例子,他在殴打自己妻子致死蹲了六年大牢恢复自由身之后,又一次家暴了自己的新妻子——
就算受害者得到了一时的帮助,施暴者觉得丢脸了,自己的权威受到质疑了,对另一半的仇恨值还会无限增加,回家后就会继续变本加厉地家暴。
其中的根本原因就是我国之前的法律,并没有给予家暴受害者足够的保护。直到去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暴法》的出台才让问题稍稍有了些起色,其中非常引人注目的就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出现。
常看美剧的小伙伴可能比较熟悉这个词,在美国一般叫做限制令或者保护令。在受害者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都可以向政府申请限制令,限制施暴者的活动。它能最大程度保护家暴受害者避免遭到二次伤害,出台以来也已经有千余位受害者因此获益。但相比于全国家暴受害者的数量,这些还只是九牛一毛。
这背后是与《反家暴法》相配合的执行手段的缺失——比如因为缺少安置场所,使得责令施暴者搬出双方共同住所的限制,无法得到实际执行;责令施暴者远离特定场所的须公安机关配合,但我国《警察法》对于警务工作的要求并无这项内容等等。
真正达到反家暴的目标还任重道远,但这至少意味着我们对于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重视的态度,也给那些潜在的施暴者和冷
漠的旁观者一个大大的警告——
家庭暴力,从来不是「我的老婆想打就打」的私事,而是整个社会的公敌。
一个家庭的和睦和谐,是家庭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如果缺少一个成员的努力,家庭的和睦和谐是一句空话。生活中遇到感情问题要冷静分析,不要冲动,采取极端方式解决,以免发生人身安全事件,造成不可挽回的场面。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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