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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遭儿媳毒打辱骂跳河自杀 儿媳获刑一年半

2017-07-25 10:01:59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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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7月20日,泾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虐待案,被告人李某某因生活琐事心生怨恨,经常采取恶语相加、挥拳相向等方式对待与她共同生活的七旬婆婆,老人不堪忍受精神和身体上的摧残,最终跳河自杀。法院当庭宣判李某某犯虐待罪,获刑一年半。

婆婆遭儿媳毒打辱骂跳河自杀 儿媳获刑一年半

7月20日,泾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虐待案,被告人李某某因生活琐事心生怨恨,经常采取恶语相加、挥拳相向等方式对待与她共同生活的七旬婆婆,老人不堪忍受精神和身体上的摧残,最终跳河自杀。法院当庭宣判李某某犯虐待罪,获刑一年半。

婆婆遭儿媳毒打辱骂

2016年8月26日,被告人李某某与王某某登记结婚。婚后,李某某与共同生活的王某某养母倪某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 2016年9月起,李某某为发泄心中不满多次采取殴打、辱骂、恐吓等方式,对被害人倪某某进行身心摧残。

2016年9月的一天,李某某与王某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李某某不许王某某端饭给其母倪某某吃,倪某某与李某某争辩几句,李某某随即对倪某某实施掌掴。10月的一天,李某某因责怪倪某某在外“乱说”,在家中手掐倪某某的嘴巴并进行言语恐吓。11月底,李某某与王某某发生争吵后迁怒于倪某某,至倪某某房间,用挠痒的竹耙抽打倪某某小腿,并用窗帘杆捣击倪某某大腿,致倪某某腿部淤青、局部发炎。12月初,倪某某到王某某生父祝某家中诉说头部和腿部被李某某打伤,祝某家人为倪某某安排了午饭,随后赶到的李某某却夺下倪某某饭碗后丢弃,并将倪某某随身携带的鞋子扔进附近田中,拍击倪某某头部,好在被祝某制止。

老人跳河自杀儿媳领刑

长期遭受儿媳妇的虐待,倪某某与祝某家人交谈中流露出轻生的想法。今年1月初,李某某发现王某某帮助他母亲从养老保险卡中取现金后,要倪某某交出所有现金及保险卡,倪某某不愿交出。李某某于是强行在倪某某房间翻找,倪某某无奈交出保险卡和现金。当月22日,出走数日后,倪某某尸体在黄村镇江家村水库被发现。

经泾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倪某某符合因溺水窒息而死亡。经警方进一步调查认定,倪某某死亡原因系自杀。 1月25日,因殴打倪某某,李某某被泾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倪某某出事后,泾县黄村镇的一些居民建立名为“老人受虐”的微信群。不少村民将倪某某生前多次受到儿媳毒打后的照片发到群里。这些受虐照引起了当地公安机关的重视。2月9日,李某某被传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鉴于被告人有自首、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情节情况,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6年9月的一天,李某某对倪某某实施掌掴。

2016年10月的一天,李某某手掐倪某某的嘴巴并进行言语恐吓。

2016年11月底,李某某抽打倪某某腿部,致倪某某腿部淤青、局部发炎。

2016年12月初,李某某拍击倪某某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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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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