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职工受黑中介蛊惑骗提公积金损失2万多

2017-07-22 09:32:29 来源:东南商报
1445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市民叶某通过黑中介,用伪造的商品房销售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工作证明等资料,向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骗提住房公积金11.71万元。

职工受黑中介蛊惑骗提公积金损失2万多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该中心对宁波某单位职工叶某骗提住房公积金案进行了查处,并全额追回了涉案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切勿相信黑中介,也不要心存侥幸心理骗提公积金。

2016年1月,市民叶某通过黑中介,用伪造的商品房销售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工作证明等资料,向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骗提住房公积金11.71万元。事后,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在复核时,发现上述资料为伪造的,立即联系叶某,要求其退回所骗提款项。

因叶某始终不予配合,今年6月,市公积金中心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叶某骗提住房公积金进行了正式立案查处。迫于法律威严,叶某于今年的6月26日向中心退回了所有骗提款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案件中,叶某不仅没有达到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而且还损失了2万元的中介手续费。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情况,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需要经过严格审批,任何虚假材料(包括虚假婚姻关系、虚假户籍证明、虚假无房证明等)都会被识破。同时,公积金中心也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希望市民不要相信黑中介,导致个人信誉和钱财的双重损失。

财产纠纷是民事诉讼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类型,怎样才能避免财产纠纷?佰佰安全网提醒您,要不避免日后不产生财产纠纷问题,最好就事先订立好双方或者多方之间意思真实、合法有效的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按照协议约定来处理。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刘长利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黑中介
  • 住房公积金
  • 蛊惑
  • 宁波职工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