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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为钱被包养 反被偷拍遭勒索

2017-07-19 11:14:58 来源: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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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 如果你不继续跟我发生性关系,我就把咱俩上床时的视频传给你老公!” 本想当人情妇赚点钱,没想到反被勒索。近日,文文(化名)前思后想,无奈下报了警。

“ 如果你不继续跟我发生性关系,我就把咱俩上床时的视频传给你老公!” 本想当人情妇赚点钱,没想到反被勒索。近日,文文(化名)前思后想,无奈下报了警。

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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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2万 少妇“ 被包养 ”

32岁的文文是一名全职太太,丈夫常年经商,文文在家带孩子,感情还算稳定。然而,每每闲下来的时候,文文有时会感觉有些空虚,经常通过社交软件网络交友聊天。前不久,文文结识了一个网名为“ 时空之恋 ”的男子,她发现这个男人很成熟,交谈中经常能给她解答一些人际关系方面的困惑,及处理一些事情的办法,这是忙于事业的丈夫不能给她的。一来二去,文文对他产生了好感。

两周后,两人相约见面,文文看到,面前的男子身材比较消瘦,岁数似乎也跟社交软件中的照片有一些差距,但穿着很干净、讲究,一身名牌。

男子自称姓吴,在哈市经营一家建筑公司。“ 上楼陪我坐一会吧!” 两人酒足饭饱后,吴某带文文来到了他租住的宾馆。进屋后,吴某就对文文动手动脚,“ 早知道我就不上来了!” 文文拼命拒绝,吴某不能得逞。吴某干脆停下动作,对文文说:“ 这么久以来,我的确挺喜欢你的,这样,你跟我好,我一个月给你2万元,咋样?” 吴某的话,在文文心里起了作用,因为丈夫虽然在外经商拼搏,但给她的零用,让文文觉得不够用,每月2万,对于她来讲,“ 刺激 ”了她的神经。她不再反抗,很晚才回了家。

男子偷拍“ 性爱视频 ” 勒索“ 必需跟我好 ”

之后,在吴某的要求下,文文又陪了吴某两次。但是,文文却发现,吴某一直不兑现,一分钱也没给过她,甚至吃饭、开房都由文文先“ 垫付 ”,花了2000余元。文文几次催要,吴某都称“ 过几天钱的吧!”

最后,文文跟吴某说:“ 要不咱俩分开吧,你说话也不算数!” 让文文没想到的是,吴某拿出手机对她说:“ 分手?你看看这是啥?”文文吓了一跳,吴某手机里竟存有他偷拍的与文文亲密时的视频。吴某对文文说:“ 以后我只要有‘需要’,给你打电话,你必须得出来陪我,要不然我就把这些视频,寄给你老公,还传到网上!”

此时,文文才傻了眼,觉得自己落入了一个早已精心准备好的陷阱。摊牌后,吴某找文文更加频繁了,两次之后,文文左右为难,前思后想报了警。道外公安分局崇检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开展工作,在一次两人相约时,民警仉燕峰、丛晓磊迅速上前,将吴某抓获。

男子装大款“ 勾女 ”

“ 我俩就是处对象,有什么错?” 审讯室里,吴某不停这样向民警说。据了解,35岁的吴某是无业人员,靠“ 啃老 ”生活,家里父母每月2000余元的退休金,除了基本生活外,大多被他要来,购买假奢侈品包装,他在网络中以“ 建筑公司老板 ”、“ 貂皮商店老板 ”等身份,结交异性,连微信头像都是他在朋友公司老板台处照的,显示“ 身份 ”,目的就是吸引女性。

事后,由于没有钱,他为了要“ 控制 ”文文,所以才拍摄了性爱视频。警方认为,吴某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关系,涉嫌强奸罪。目前,道外警方已将吴某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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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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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少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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