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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违法使用警用标志被行政拘留

2017-07-17 10:09:00 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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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昨日,记者从长安公安分局了解到,青园街派出所及时查处了一起违法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案

昨日,记者从长安公安分局了解到,青园街派出所及时查处了一起违法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案,违法人员薛某(女,28岁,本市人)、魏某某(男,27岁,江西永丰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7月14日晚,青园街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社区各楼头、楼道贴有数量不等的与社区民警标识牌相似的抵押贷款广告牌。该广告牌与社区民警标识牌大小、样式十分相近。在警徽和“社区民警温馨提示”下方显要位置,印刷有抵押贷款内容的广告,且有的广告牌直接覆盖在公安机关张贴的社区民警标识牌上,严重损坏了公安机关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得知这一情况后,青园街派出所连夜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对涉嫌违法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的薛某、魏某某进行了传唤。经审查,二人对以违法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骗取群众信任的方式发布抵押贷款广告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薛某、魏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张贴的违法广告已被清除。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市民,《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规定的,将依法没收,构成犯罪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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