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霍山原县委书记陈俊受贿160余万获刑

2017-07-07 10:46:50 来源:政府网站
1887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记者日前获悉,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霍山县原县委书记陈俊犯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俊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2万元。

霍山原县委书记陈俊受贿160余万获刑

记者日前获悉,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霍山县原县委书记陈俊犯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俊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2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尚未追缴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2014年1月,安徽省纪委对六安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周耀立案调查,时任霍山县委书记的陈俊因担心自己问题暴露,于2014年3月至2015年9月间,陆续向一些行贿人退回部分赃款赃物。

法院审理查明,陈俊在2007年至2015年期间,利用其担任霍山县县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资金拨付、协调贷款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109万元、美元3.8万元、英镑0.1万元、购物卡3万元、黄金200克、翡翠手镯一只和手表两块,共计人民币160.59万元。

法院认为,陈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陈俊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有坦白情节;其委托亲属退出40万元赃款,涉案的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陈俊表示服判。

佰佰安全网提醒,想了解更多职业安全知识,尽在佰佰安全网。


责任编辑:吴梦莉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陈俊
  • 县委书记
  • 受贿
  • 霍山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